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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统计局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统计宣传工作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6-10-09 生效日期:2006-10-09
 

各县、区(开发区)统计局:

  《中国信息报》、《中国统计》是国家统计局主办的全国性刊物,主要致力于为统计、经济和社会各界人士服务。它以丰富的统计信息资源及时、准确反映统计改革和社会经济建设的进程。《中国信息报》、《中国统计》突出“用数据说话,为决策服务”的特色,是各级领导、经济工作者和广大统计工作人员的必读之物。为了做好2007年的统计宣传工作,自治区统计局办公室最近下发了《关于做好2007年统计宣传工作的通知》(桂统办字[2006]69号),要求各级统计部门高度重视宣传和加强推介工作,巩固和拓展宣传阵地,提升统计工作在社会中的地位,扩大统计工作的社会影响。现根据自治区统计局下达给我市2007年《中国信息报》、《中国统计》的征订任务(桂统字[2006]69号),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县、区(开发区)统计局要充分认识《中国信息报》、《中国统计》的宣传作用,加大宣传力度,让社会各界通过《中国信息报》、《中国统计》杂志更多的了解和掌握我国经济、社会、科技、文化等领域的最新统计数据和统计资料。各县、区(开发区)统计局要切实负起责任,把《中国信息报》、《中国统计》的征订工作当作一项重要的统计工作任务来抓,要落实一名主要领导负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县、区(开发区)统计局要拿出新办法、新措施,切实保证完成《中国信息报》、《中国统计》2007年度的征订任务。

  二、采取有力措施,扩大报刊影响。各县、区(开发区)统计局要带头订阅《中国信息报》、《中国统计》杂志,要给本县、区(开发区)的书记、县(区)长或管委会主任、分管统计的副县(区)长或管委会副主任各订一份《中国信息报》,并把任务落实到各乡镇统计站,至少争取每个乡镇统计站一份。要充分调动各级统计部门的积极性,确保征订任务的完成。

  三、我局将对《中国信息报》、《中国统计》的征订工作进行督查,落实征订工作,并将在2006年11月30日对各县、区(开发区)的落实情况进行通报。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县、区统计工作考评的内容。

  附:南宁市2007年度《中国信息报》、《中国统计》任务表(略)

南宁市统计局
二OO六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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