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服务热线:400-820-2536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公布现行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粤价[2005]79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5-04-16 生效日期:2005-04-16
 

各市、县(区)、自治县物价局、财政局,省直、中央驻穗有关单位:
为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和监督,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2004年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财综[2005]6号)及《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等规定,现将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现行有效的涉及25个部门的7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编印成目录并印发给你们。请依据本目录及国家目录对本地区、本单位的收费进行认真的清理核对,凡不符合规定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否则,按国务院《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281号)和《广东省违法收费行为处罚规定》(粤府函[1996]141号,省政府令第36号修订)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广东省人民政府制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略)

广东省物价局
2005年04月16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