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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百件惠民实事之“阳光政务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九府厅发[2005]20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5-04-08 | 生效日期:2016-12-11 |
市政府有关部门:
《百件惠民实事之“阳光政务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四月八日
百件惠民实事之“阳光政务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100件惠民实事的实施意见》,为确保“阳光政务工程”顺利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九江市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市政府令第19号)为依据,以惠民、便民和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利用多种形式公开政务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为建设“开拓、透明、诚信、高效”的政府和“和谐平安九江”服务。
二、公开范围和内容
重点是全市各行政主体的政务公开,即政府信息公开。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办事机构、派出机构以及其他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都要依照《九江市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主动公开、预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2005年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是:1、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2、市、县两级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周知性公文和其他政策措施;3、“三百工程”实施进展情况;4、行政许可事项;5、政府机关办事要件;6、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7、重大突发性事件处理情况;8、政府采购情况,重大基本建设项目、重点工程招投标情况,土地出让情况;9、公务员招考条件、程序和结果;10、规范性文件出台前的征求意见和咨询论证。
三、公开形式
(一)市政府创办政府公报;
(二)在“中国九江网”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三)举办新闻发布会;
(四)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
(五)固定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室;
(六)其他形式。
四、工作机制
建立“阳光政务工程”联席会议制度。召集单位:市政府办公厅;成员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信息办、市政府新闻办、市监察局、市政府经济研究室。
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制定方案和工作计划,研究、协调实施“阳光政务工程”过程中的重要问题,对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指导,对各地、各部门工作进行监督评议,对全市“阳光政务工程”进行评估。联席会议原则上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及时交流信息,沟通情况,加强联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开发区、共青开发区管委会要参照市级组织形式,设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指导、推动“阳光政务工程”的实施。
市政府各部门要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在搞好本部门政务公开的同时,加强对所属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和下级政府部门的对口指导,协调同一属性政务公开事宜。
五、工作分工
实行“阳光政务工程”责任单位分工负责制,建立健全信息报送、信息披露机制。
(一)市政府办公厅负责牵头实施“阳光政务工程”,并具体承担以下工作:
1、编辑出版《政府公报》。利用市政府政刊《九江经济》现有载体,设立专版,每月1期;
2、在档案室的基础上设立“九江市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室”,对能公开的信息资料清理分类,分别放置,方便单位和群众查阅;
3、为“中国九江网”提供上网资料。包括政府工作报告,规范性文件和周知性公文,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情况,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政府向社会承诺办理的事项及完成情况,政府重大活动和结果,政府大事记等。
(二)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依照职能对政务公开进行监督,并具体承担以下工作:
1、负责提供经审查通过的行政许可项目及收费标准的动态目录清单;
2、负责对公众有重大影响的规范性文件审查过程中的社会听证公告;
3、公开正在处理的行政复议案件的案由、承办人、办理期限及办理结果等。
(三)市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推动《九江市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的实施,并具体承担以下工作:
1、负责“中国九江网”的信息发布和维护运行,开设市政府层面信息公开专栏,为有关单位上传信息提供便利;
2、对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建立网站提供指导;
3、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进行相关培训;
4、负责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四)市政府新闻办负责新闻发布事项,2005年举办新闻发布会12次。编制有关白皮书2到3册。
(五)市监察局负责“五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校务公开、院务公开)的总体协调,对政务公开实施监督评议。
市直各部门要按照《九江市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和《〈九江市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实施意见》(九信息办字[2005]6号)要求,在做好自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积极主动向有关部门报送资料。
计划、教育、人事、规划、工商、物价、劳动保障、民政、建设、公安、卫生、财政、国税、地税、国土资源、房产、环保、统计等部门要在政府信息公开中先行一步,创造经验,以便推广。
六、进度安排
(一)2005年4月上旬,召集有计划、教育、人事、规划、工商、劳动保障、民政、建设、公安、卫生、财政、国税、地税、国土资源、房产、环保、统计等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进一步明确任务;
(二)4月中旬,政府部门完成本机关《实施细则》的制定;明确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专门机构,指定人员;
(三)4月下旬,开展必要的培训,规范程序和方法。《政府公报》创刊;
(四)5月,各单位梳理信息,确定公开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设立查阅室,做好受理申请的各项准备;
(五)5月下旬,组织对“阳光政务工程”实施情况进行初检评议;
(六)5月-7月,市政府部门对所有有效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进行梳理,编制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
(七)8月-10月,对重点单位进行指导,树立典型,鞭策后进;
(八)11月-12月,开展检查评议;
(九)2006年1月上旬,市政府部门完成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报市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十)2006年1月下旬,同步公布全市和政府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关于印发九江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共青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市有关单位:《九江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工作部署和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九江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实施意见
为加强对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五整顿”、“三加强”工作部署,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充分发挥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在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中的重要作用,改善道路交通环境,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以下简称“五进”)活动为载体,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交通安全意识,增强全体公民的交通法制观念,提升各级党委政府对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视和支持程度,强化政府相关部门的协作力度,推动交通安全“五整顿”、“三加强”措施全面落实,保障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二、工作目标通过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的开展,全面加强全市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逐步建立交通安全教育社会化制度;督促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履行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宣传教育义务;努力实现村镇居民、社区居民、单位职工、在校学生交通法规教育率分别达到85%、85%、95%、98%以上;全市城市家庭、公路沿线居民家庭户户有人受到交通安全教育;社会单位、专业运输单位交通违法率逐年下降,道路交通事故实现稳中有降。
三、工作组织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要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的总体要求,坚持“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原则,以“关爱生命,安全出行”为主题,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和交通法制宣传。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社区、农村、学校均要建立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责任制,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各级人民政府的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或预防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工作目标,负责指导和督查。
四、工作内容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重点是对机动车驾驶员、城镇居民、农村公路沿线村民和中小学生进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和《江西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具体执行标准规定》、行车走路安全常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五整顿”、“三加强”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情况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工作的内容和要求是:(一)进农村:以创建交通安全村为载体,加强对公路沿线村民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打造平安之路。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在公路沿线大力开展创建“交通安全村”活动,要建立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交通安全村建设活动领导小组,以村民委员会为基础,逐步形成以点带线,以线促面,点、线、面相结合的农村交通管理法制宣传教育网络。
具体要求是:1、村内有2块以上交通安全标牌、板(墙)报,有4条以上永久性交通安全标语;2、村庄周边公路两侧适当位置刷写交通安全标语、警句;3、建立交通安全活动固定场所,有交通安全读物,设置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事故曝光栏;4、利用事故光盘、挂图、板报、横幅、文艺表演等形式,每季度组织村民搞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5、利用本地现有的有线广播、电影、电视等手段开展交通安全宣传;6、不出现无证驾驶和无牌无证、未年检或报废车辆上路的现象,不在道路上打场晒场,村民不发生负同等责任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
7、公安部门定期向乡镇、村委会通报本地交通安全形势,介绍本地区发生的交通事故情况和特点,提醒广大村民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项。
(二)进社区:以创建交通安全社区为载体,加强对城镇居民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倡导文明交通。
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要建立交通安全社区领导小组,围绕“遵守交通法规,保证个人和他人的安全;崇尚现代文明,塑造自己和城市的形象”等宣传主题,以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为基础,以城镇居民为重点,通过制定、宣传《居民文明交通须知》和《驾驶员文明行车守则》等群众自律规范,在居民中营造文明交通人人平安、家家平安良好氛围,使交通参与者的现代交通知识、交通安全法制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明显提高。
具体要求是:1、社区内显要位置设立4条以上固定宣传标语;2、交通安全宣传橱窗不少于2平方米,宣传内容定期更新;3、适当设置交通标志、标线;4、有规范的机动车停车泊位和非机动车车棚;5、建立交通安全活动固定场所,有交通安全读物;6、结合宣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配套法规,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同时期的中心工作,利用事故光盘、宣传材料、挂图、板报、展板、横幅、文艺表演等形式,每季度组织居民搞一次宣传教育活动;7、利用社区现有的广播、影视、网络等手段经常进行交通安全宣传;8、社区内车辆停车规范有序,无乱停乱放现象,社区内无交通事故,社区内机动车上牌率达到100%,社区居民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晓率达到85%.(三)进单位:以创建交通安全单位为载体,全面落实单位交通安全责任制。
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同时,应指定明确专人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工作,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度,实行目标管理。
具体要求是:1、建立本单位所属车辆管理制度,建立专职机动车驾驶员交通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依法履行对所属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义务。专业运输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交通安全工作,设置交通安全工作机构,并配备专职交通安全员;2、单位内部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宣传橱窗,宣传内容定期更新;3、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利用内部闭路电视系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交通安全宣传挂图和光盘。
4、单位院内有规范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做到停车有位、停车入位;5、利用党员活动室、驾驶员活动室等场所,通过播放事故光盘,展出宣传板报、展板、图片,开展交通安全竞赛、答题、座谈或辩论等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每季度不少于一次;6、单位对驾驶员宣传教育活动每月进行讲评;各项宣传工作有具体的文字记录和影视资料档案;7、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单位所属人员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受教育率达到95%,驾驶员受教育率达到98%;不出现所属车辆未年检、报废车辆上路现象;对交通安全违法或事故司机要予以曝光,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要逐级追究领导责任。
(四)进学校:以创建交通安全学校为载体,着力提高青少年儿童交通安全自我防护能力和遵纪守法意识。
教育部门要建立健全交通安全规章制度,设立交通安全组织,校长为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明确职责分工;依法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中、小学校将学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情况纳入综合评定。
具体要求是:1、学校要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橱窗、悬挂宣传标语,宣传内容定期更新。
2、结合宣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配套法规,针对学生群体特点,开展讲交通安全法制课、知识答题、演讲、辩论、绘画、文艺表演、播放交通安全动画宣传片等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每学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一次。开展“小手拉大手”等活动,通过教育好一名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将交通法制教育辐射到每一个家庭和全社会;3、幼儿园要利用《幼儿交通安全教材》,做好对学龄前儿童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4、各项宣传工作要有具体的文字记录和影视资料档案。大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受教育率要达到98%.学校所属人员不发生负同等责任以上的交通事故。
(五)进家庭:以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等媒介为载体,把交通安全宣传延伸到每一个家庭。
市、县新闻媒体和乡(镇)的广播台(站)开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节目和专栏,大力推进交通安全宣传进家庭活动,通过各种宣传手段进行交通安全进家庭温馨提示,使每一个家庭都能接受交通安全教育。
五、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政府部门正确把握宣传与安全、安全与效益、效益与稳定、稳定与发展之间关系,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高度来认识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五进”列入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制定严密的工作方案,全面落实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的责任制。将“五进”活动的责任和要求,落实到宣传、广播影视、文化、教育、交通、农业、司法等相关部门,切实加强对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法制教育。
(二)通力协作,齐抓共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参与部门多、涉及面广,各部门要形成共识,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使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广泛支持、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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