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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财政资金补贴的农机产品质量调查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农办机[2005]11号 发文机关: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外汇管理局)
  发文日期:2005-04-14 生效日期:2005-04-1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管理局和计划单列市(办公室、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机局,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农业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中国农机安全报社:

  为贯彻落实我部《关于加强财政资金补贴的农机产品质量调查监督工作的通知》(农机发[2005]4号)精神,现将《2005年财政资金补贴的农机产品质量调查监督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要顾全大局,高度重视并认真落实本辖区内2005年财政资金补贴的农机产品质量调查监督工作,按我部时间进度要求完成相应任务,上报相关材料,积极配合农业部工作组开展好督导、检查工作,及时反馈和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附件: 2005年财政资金补贴的农机产品质量调查监督工作方案补贴机具质量监督信息员推荐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办公厅
二〇〇五年四月十四日

  2005年财政资金补贴的农机产品质量调查监督工作方案

  为做好2005年财政资金补贴的农机产品(以下简称补贴机具)的质量监督工作,切实保证国家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的贯彻落实,根据农业部《关于加强财政资金补贴的农机产品质量调查监督工作的通知》(农机发[2005]4号)的精神和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确保国家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的落实为目标,整合系统资源,创新工作机制,落实责任措施,建立健全补贴机具质量调查监督体系,形成质量调查监督机制和氛围,有效保障补贴机具质量稳定、安全可靠、服务及时,保护和调动农民购机用机的积极性,促进粮食稳定增产、农业节本增效、农民持续增收。

  二、工作内容
  (一)建立健全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体系
  完成省级农机质量投诉监督站建设,在实施购机补贴的项目县及所属地市,建立健全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组织,落实各级负责机构、人员和办公场所,开展业务培训,公布投诉电话、地址,方便用户投诉,承担起投诉受理、协调处理纠纷和投诉情况分析上报等工作,实现各省(区、市 )农机质量投诉监督站向中国消费者协会农机质量投诉站(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报送投诉情况月报表。
  (二)聘请质量监督信息员
  农业部在全国范围内聘请100名左右的质量监督信息员,了解和掌握各地质量动态,广泛听取意见,并及时汇总他们所反映的情况和信息。各省(区、市 )负责在农机管理部门和试验鉴定、技术推广、安全监理单位、生产及流通企业、科研院所及农机手中,向农业部推荐3-5名质量监督信息员,并结合实际,聘请本地质量监督信息员。
  (三)开展质量保障督导
  农业部在“三夏”、“三秋”两个季节,派出工作组赴粮食主产区,组织开展通用类补贴机具质量保障督导,各省(区、市 )要积极配合,同时,结合实际,在主要农时季节、产品旺销季节,组织开展非通用类补贴机具质量保障督导。督导组由农机管理、试验鉴定和技术推广等相关方面的人员组成,原则上不超过3人,选择1~2个产品,3~5个企业,采取到企业、销售市场现场检查、用户访谈等相结合的形式开展督导。督导的内容主要包括企业生产条件、质量保证能力及执行情况、质量承诺的兑现情况、售后服务情况和补贴机具使用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对企业是否具有持续生产出符合要求产品的能力做出评价,向农机管理部门提交督导报告。
  (四)开展质量跟踪调查
  选择重点产品开展质量跟踪调查。农业部负责组织通用类补贴产品的质量跟踪调查工作,今年开展 70马力以上大中型拖拉机质量跟踪调查。各省(区、市 )除了配合通用类产品的调查外,还应根据本地的具体情况确定本年度非通用类的产品1~2个开展跟踪调查工作。调查工作完成后,提交跟踪调查报告。
  (五)制定重大质量事件应急预案
  制定并公布农业部、各省(区、市)、实施购机补贴的项目县及所属地市各级重大质量事故和集中投诉事件快速处理的应急预案,明确启动条件,保证反应快捷,及时有效地调解质量纠纷,维护购机补贴工作的正常秩序。

  三、工作组织与时间安排
  (一)4月底前,各省(区、市 )农机管理部门按《补贴机具质量监督信息员推荐表》(附表)要求,向我部推荐质量监督信息员,同时开展本地质量监督信息员的聘请工作。5月底前,发放聘书,完成部、省级质量监督信息员聘任工作。
  (二)5月底前,各省(区、市 )农机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省级、实施购机补贴的项目县及所属地市农机产品质量投诉机构。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中国消费者协会农机质量投诉站)组织完成省级投诉监督机构人员培训。各省(区、市 )完成实施购机补贴的项目县及所属地市农机产品质量投诉机构人员培训工作。
  (三)5月底前,完成农业部农机重大质量事故和集中投诉事件快速处理的应急预案的制订。6月底前,各省(区、市)、实施购机补贴的项目县及所属地市制订完成各级重大质量事故和集中投诉事件快速处理的应急预案。
  (四)6月份起,各省(区、市 )农机质量投诉监督站开始向中国消费者协会农机质量投诉站(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报送投诉情况月报表(格式由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另行印发)。
  (五)6-10月,组织开展质量保障督导工作及重点产品的质量跟踪调查工作。通用类补贴产品的质量保障督导和质量跟踪调查工作委托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负责组织开展。各省(区、市 )结合实际安排开展相关工作。
  (六)11月底,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和各省(区、市)农机管理部门向我部报送质量保障督导和质量跟踪调查报告、本年度补贴机具质量调查监督工作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补贴机具质量调查监督工作的重要性,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责任到人,保障经费,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二)强化基础。抓好人员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添置计算机等必要的设备,开发有关信息的基础数据库和汇总、分析软件等,及时、动态、快速、安全地收集、保存和传送有关信息,增强快速反应能力。
  (三)高效廉洁。补贴机具质量调查监督工作要讲求方法,注重实效,遵章守纪,科学高效。尤其是质量保障督导、质量跟踪调查工作要轻车简从、合理筹划、深入基层,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不给企业和农民增加负担。
  (四)做好总结。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和各省(区、市 )农机管理部门要对2005年补贴机具的质量监督工作进行及时总结,以创新的思维,研究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并及时上报我部。

附表:补贴机具质量监督信息员推荐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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