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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报送2005年农产品批发市场国债项目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陕发改经贸[2005]277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5-04-12 | 生效日期:2016-12-11 |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计委)、杨凌示范区计划局:
200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继续安排一部分国债资金,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建设。为做好我省农产品批发市场国债项目的报送工作,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报送2005年农产品批发市场国债项目的通知》(发改办经贸[2005]652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通知规定要求,抓紧编制申请2005年农产品批发市场国债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和有关附属文件材料,认真填报项目基本情况调查表。资金申请报告、有关附属文件材料和基本情况调查表的内容要真实。
二、为了审查选好上报国家的项目,条件成熟的市可选报一个2005年农产品批发市场国债项目,多报无效,不具备条件的可以不报。2004年已上报,但国家尚未安排的项目可以重新上报。已经得到国家国债资金扶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不得重复上报。
三、申报2005年农产品批发市场国债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有关附属文件材料,请于2005年4月26日前一式三份报我委,经我委审查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
(《招标文件范本》等有关资料,请从ncpxm@263.net下载,密码:123456)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OO五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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