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服务热线:400-820-2536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转下达2005年水生动物防疫项目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闽发改农业[2006]739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6-08-28 | 生效日期:2016-12-11 |
各有关县(市、区)发展改革局、海洋与渔业(畜牧水产)局:
为提高水生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能力,促进渔业持续健康发展,国家发改委、农业部以发改投资[2005]2645号文下达我省水生动物防疫项目2005年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656万元。现将此计划转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一)。
请按照《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和动物防疫体系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管理办法》(详见附件二)的具体要求,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国债项目"五制"管理要求,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加强工程质量监督,规范项目财务管理,并按时分别向省发改委、海洋与渔业局上报投资计划完成情况。
附件:
1、2005年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水生动物防疫项目投资计划下达表(略)
2、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和动物防疫体系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管理办法(略)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
![]() FCouncil |
![]() 御财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