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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经济贸易局、汕头市财政局关于组织2005年广东省重点技术创新专题专项财政资金申报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汕经贸[2005]93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5-04-14 | 生效日期:2005-04-14 |
各区、县经贸局、财政局,高新区、保税区经发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经贸委、省财政厅《关于组织2005年广东省重点技术创新专题专项财政资金申报的通知》(粤经贸技术[2005]24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围绕十二个专题专项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区、县属项目由所在地经贸局、财政局初审后联合行文报市经贸局、财政局。市直单位直接报市经贸局、财政局。有关申报资料要据实认真填报,并装订成册(一式四份),其中《广东省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财政资金申请表》、《广东省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财政资金申请报告》一式九份,并用广东省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财政资金申报管理系统制作数据盘(一式二份,标明申报单位和项目名称)。具体要求及格式可登录广东省经贸网(http://www.gdet.gov.cn/)或广东省技术创新网(http://www.gdtg.com.cn/)查询、下载。所有申报材料于5月18日前送市经贸局(技术进步与装备科)、市财政局(企业科)。
市经贸局联系人:技术进步与装备科 陈卿
联系电话:8992014, E-mail:jmjzkst@163.com
市财政局联系人:企业科 陈悦娜
联系电话:8179717
汕头市经济贸易局
汕头市财政局
200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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