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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离岗、失业人员家庭状况入户调查工作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大政办发[2005]37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5-03-15 | 生效日期:2005-03-15 |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大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省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离岗失业人员家庭状况入户调查工作的通知》(辽再发[2005]3号)精神,全面掌握我市离岗、失业人员家庭状况,做好就业困难群众的再就业援助工作,推动就业帮扶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离岗、失业人员家庭状况入户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此次调查对象是我市社区常住人口中城镇户口的离岗人员、失业人员、新增劳动力和其他失业人员。
二、调查内容
离岗、失业人员家庭人口构成、生活状况、文化程度、职业技能、就业意向、培训愿望、参加社会保险等情况。
三、调查方法
此次调查采取入户问卷调查方式,由各区市县政府、大连开发区管委会组织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社区工作人员及指定的专职调查人员入户填写《离岗、失业人员家庭基本信息表》(见附件1)和《离岗、失业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2)。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或社区服务站已准确掌握离岗、失业人员家庭状况的可以直接填表。
四、调查经费
入户调查工作所需经费从失业保险提取的职业介绍费中列支。
五、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大连市离岗、失业人员家庭状况入户调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副市长王承敏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林华任副组长,成员由市总工会、妇联、共青团、财政局、教育局、劳动保障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就业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4314237),负责此项调查的协调、人员培训以及全市数据收集、分类和汇总上报等具体工作。
六、工作安排
此次调查分为3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和准备阶段(3月16日-17日)
3月16日下午召开全市宣传动员大会,并进行工作部署。市劳动保障局组织各区市县、大连开发区负责此项工作人员及各街道(乡镇)从事此项工作人员集中培训;各区市县、大连开发区劳动保障局确定入户调查人员并组织培训。
(二)入户调查阶段(3月18日-25日)
各区市县、大连开发区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社区服务站开展入户调查填表工作。
(三)数据整理录入阶段(3月26日-31日)
各区市县和大连开发区在做好入户调查填表基础上,组织进行数据整理录入。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将调查数据整理后,于3月28日下午前报区市县、大连开发区劳动保障局。各区市县、大连开发区劳动保障局将调查数据整理后,于3月29日16时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汇总审查后,于3月31日前将数据软盘和调查工作报告一并上报省。
七、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此次调查覆盖面广,涉及的家庭和人员较多。各级政府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做好检查指导,确保入户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广泛做好宣传工作。全市新闻单位和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群众切实了解入户调查的意义,积极配合做好入户调查工作。
(三)确保调查质量,按时完成调查任务。各区市县政府、大连开发区管委会要层层落实责任,做细做实入户调查工作,确保调查覆盖到位、数据真实可靠、准确反映情况,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调查工作任务。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5年0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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