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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兰州大学成人教育函授夜大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甘价费[2005]48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5-03-04 生效日期:2005-03-01
 

兰州大学:

  你校《关于申请调整继续教育收费标准的函》(校财字[2004]22号)收悉。为促进我省高等成人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理顺规范高校教育收费行为。本着即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又支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原则。经研究,同意对兰州大学成人教育函授、夜大学费标准进行适当调整,现将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函授:文史类1700元/生.学年,理工类 1800元/生.学年;夜大:文史类1900元/生.学年,理工类 2000元/生.学年。

  二、收费标准调整后,收费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并进行公示。有关收费管理问题仍按甘价费[1999]179 号文执行。

  三、本通知所定收费标准自2005年春季开学起执行。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2005年度以前在校成人函授、夜大学生仍按原规定执行。

甘肃省其他机构
2005年03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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