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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粤财会[2005]26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5-03-01 | 生效日期:2016-12-11 |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财政部发布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函告省财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
2005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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