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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审计厅2005年度全区统一组织、实施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桂政办发[2005]33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5-03-29 | 生效日期:2005-03-29 |
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自治区审计厅《2005年度全区统一组织实施的审计项目计划》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2005年度全区统一组织实施的审计项目计划
一、计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原则和全区审计工作的重点任务
(一)计划编制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八届五次全会以及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工作“二十字”方针,围绕《广西壮族自治区2003至2007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审计厅关于强化审计监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区审计工作的若干意见》(桂政办发[2003]186号)提出的各项措施,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更好地为党和政府工作的大局服务,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桂,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计划编制的原则。
量力而行、突出重点、质量第一。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质量第一”是量力而行、突出重点的最终落脚点和根本目的。根据审计署的要求和我区实际情况,2005年为我区审计机关“严谨细致、提高质量、巩固提升”年。为促进全区审计工作上水平、上档次、出精品,在项目计划的安排上,注意了突出重点,有所为、有所不为,量力而行、留有余地,明确了项目审计的目的、内容和方式、方法,以及审计资源整合,综合平衡,统筹全局等因素,努力在审计项目的计划阶段体现提升依法审计的能力和质量。
(三)全区审计工作的重点任务。
继续加强对部门预算执行的审计,促进依法行政;加强对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促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善投资管理体制;强化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关注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安排好审计署授权事项的审计,确保完成上级交办任务;进一步规范和推进经济责任审计,促进领导干部依法履行职责。
二、2005年全区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计划安排
(一)财政审计。
1.预算执行审计。
(1)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以依法加强财政管理、规范财政资金分配、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为目标,对自治区财政厅具体组织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的情况进行审计。通过审计部门预算的编制和批复,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各项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管理和使用,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的征管,政府采购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收支两条线”制度的执行情况等,揭露和反映财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促进财政部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严格预算的编审和执行,优化支出结构和深化预算制度改革,规范财政收支审批制度,建立规范化转移支付制度,进一步规范自治区本级预算管理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自治区本级地方税收征收管理情况审计。以促进依法治税、规范征管行为为目标,结合对地税系统税收会计统计资料的真实性、税收征收和税源管理情况的审计,重点审查自治区本级税收计划和任务的完成情况、税收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税收征管以及税务机关经费财务收支情况,揭露有无虚征收入或有税不征、越权违规减免缓税、混淆入库级次、清理欠税不力以及税源管理基础薄弱造成税收流失等问题。通过审计,促进税务部门加强税收征管力度,规范税收征管行为,堵塞漏洞,强化税源监控,清缴欠税,维护国家税收法规、政策的统一性和严肃性。
(3)区直各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对20个区直一级预算单位和40个二级、三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编制、财政财务收支、专项资金管理、政府采购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审计,重点审计二级、三级预算单位资金支出以及部门财政资金结存情况。进一步摸清家底,全面掌握预算内外资金来源、规模和管理情况,检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揭露和纠正预算执行中隐瞒收入、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未按规定及时批复二级单位预算等问题。通过审计,促进各部门加强预算管理,进一步细化预算和实行财政综合预算;增强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合理性、预算批复的及时性和完整性、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及合规性,促进部门建立健全内控制度,规范和加强部门预算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财政决算审计。
柳州市等3个市2004年财政决算审计。以真实性、合法性为基础,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的,摸清总体情况,查处违规问题,规范预算管理。重点揭露部门在决算草案编制和汇总中的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等问题。
3.财务收支审计。
区直12个部门和单位财务收支审计。重点摸清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情况,揭露和纠正财务收支的违规违法问题,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同时注重效益审计,以揭露因管理不善、决策失误造成的严重损失浪费和国有资产流失为重点,促进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维护国有资产安全。
4.专项资金审计。
自治区本级粮食挂账审计。以审查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会计核算的合规性、合法性为目的,对自治区粮食局本级14个企业、单位进行审计,审查老粮食财务挂账及新增粮食财务挂账的真实性、合规性;审查陈化粮价差亏损挂账的真实性、合规性;审查销售定购粮、保护价粮价差亏损的处理的真实性、合规性。
5.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1)自治区第二招待所工程审计。主要审计建设资金筹集与使用的合法性、资金到位、投资完成情况及工程项目概算、工程结算、招投标、设计、监理、施工、合同等项目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建设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性和拖欠工程款等问题。
(2)天等县二期农网建设与改造项目竣工结算审计。主要审计建设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合法性、资金到位、投资完成情况及工程项目概算、工程项目竣工结算情况,重点检查建设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性和项目效益问题。
6.行业审计。
(1)全区部分市县地方税务系统税收征收管理及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审查各地税收计划和任务完成情况、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等,检查基层地税部门有无越权违规减、免、缓税,有税不收或征“过头税”等问题;审查各级地税经费编制是否科学合理,了解地税系统基本建设规模以及有关动用经费兴办实体等,并调查分析各地税收成本构成情况。通过审计,促进税务部门加强征管和深化征管体制改革,规范税收征管行为;摸清家底,了解我区税收成本现状以及垂直管理部门经费预算编制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和深化预算改革。
(2)教育经费征收、拨付、使用及管理专项资金审计。根据教育“两基”攻坚实施规划“先审计教育经费,再评估验收”的要求,2004年至2007年分批安排全区各县“两基”评估验收审计。通过审计,促进教育经费合法征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保障教育经费的安全、合理、有效使用,揭露教育经费征、拨、管、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强化教育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审计主要内容:一是县财政每年对教育经费的预算安排是否符合国家、地方各级政府有关规定,教育经费是否有可靠的来源保障;二是摸清教育经费总额和具体来源渠道,2001年至2004年中央、自治区及市、县财政部门安排的教育经费到位情况,各项资金是否按计划及时下达落实到经费使用单位;三是县财政、教育部门对教育经费的管理是否规范,是否专款专用,有无以各种名义层层拖延、截留、挤占和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2005年安排对隆安、凌云等12个县教育经费征收、拨付、使用及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7.审计调查。
(1)金融机构营业税审计调查(预算执行审计调查)。对中国工商银行广西区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广西区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广西区分行、交通银行南宁分行、广西国海证券有限公司等金融机构的金融保险营业税及附加征缴情况进行审计调查,重点抽查有无偷税、欠税和漏税问题。
(2)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企业挖潜改造资金专项审计调查(预算执行审计调查)。以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我区产业结构调整,支持我区工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为目的,主要审查自治区安排的企业技改计划资金到位情况,包括银行贷款、企业自筹、财政拨款;审查重点企业技改资金使用情况和效益情况;审查资金管理、项目管理是否严格按有关制度执行,有无挤占、挪用现象。审计调查范围:2000年至2004年自治区安排的企业挖潜改造资金,审计调查单位包括自治区经委、有关市、县财政局、有关企业。
(3)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驻外办事处审计调查。以全面掌握各驻外办事处资产、债务现状,核实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及保值增值情况,揭露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规范财务行为为目的,审计调查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外办事处截至2004年底资产、债务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重点审查拨入经费和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审查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保值增值情况,审查有无借机构撤并之机弄虚作假,有无私分国有资产等行为。
(4)沿海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调查。以全面掌握大会战的项目内容、资金来源、建设进度、造价控制、建设质量等情况,找出大会战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大会战提供客观数据为目的,实施对北海、钦州和防城港三市37项投资61亿元沿海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项目进行审计调查。
(5)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保险费专项审计调查。通过对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保险费的审计调查,了解、掌握该保险费的征收、管理、使用情况,发现、揭露存在的问题,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宏观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主要审计:执行“统一政策、分级管理”原则的情况;缴存财政专户情况;专款专用情况;执行“收支两条线”情况;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收据管理办法》的情况;拨付、使用情况;各级建筑安装工程保险费管理办公室财务收支情况。审计范围:自治区、市、县三级建筑安装工程保险费管理办公室,部分建设单位,部分建筑安装企业。
(6)自治区水产畜牧局重点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重点审计专项资金是否及时拨付到位,资金是否专款专用,地方配套资金是否落实及资金使用效益、效果情况等。从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的角度进行分析,探讨解决问题的方法和对策,促进有关部门对专项资金规范管理,使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等环节的问题明显减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7)自治区人民医院、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广西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广西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广西中医学院附属瑞康医院等5家区直医院工资总额专项审计调查(预算执行审计调查)。以摸清医院的资金分配情况,分析医院的分配是否合法、合理,是否存在分配过度向个人倾斜的问题,抑制医院消费基金过快增长,增强医院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从宏观上提出改进和完善医院工资总额的管理办法,促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为目的。主要审查2004年度医院的分配情况,包括医院的工资、津贴、福利费、劳务费、加班费、各种提成、补助、奖金等工资性支出情况;审查医院如何对工资总额进行管理,有无控制措施,有无工资总额失控的问题;审查财政对医院的定项补助在医院的分配支出中所占的比重,定项补助的数额是否科学合理。
(8)公共卫生专项资金(艾滋病、结核病防治专项经费)审计调查。通过审计调查,揭示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运行情况,对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审计意见和建议,促进各级卫生行政管理单位严格管理,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果。审计内容:一是中央补助和自治区财政安排的公共卫生专项资金,艾滋病、结核病防治专项经费的分配是否合理,资金的投向是否切合实际;二是各级卫生行政管理单位是否严格按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使用资金,是否真正用于公共卫生建设和传染病的防治项目,有无截留挪用行为;三是专项资金是否真正拨付到位,有无挪作他用或用于平衡预算等问题;四是专项资金的具体使用单位是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病患者免费治疗,有无在规定的范围内另立项目收取其他费用,加重病患者负担问题。
(二)社会保障审计。
县以上住房公积金审计。以摸清全区县以上住房公积金的规模,规范和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和改善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为目的。审计内容:一是审计住房公积金及其管理机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情况;二是审计住房公积金业务费用和管理机构费用。三是对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储存、统一管理、专项使用”的情况进行审计;四是审计住房公积金的业务收入,包括存款利息收入、贷款利息收入、购买国债利息收入、滞纳金和其他收入;五是审计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重点审计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是否存在兴办经济实体或投资、参股等问题。
(三)企业审计。
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01年至2004年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效益审计项目)。审计目的:对自治区财政投入的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评价;摸清企业家底,揭露企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审计范围:一是以真实性为基础,检查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的真实性,重点是损益的真实性;二是检查企业重大决策情况;三是企业资产质量状况;四是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和廉洁自律情况。
(四)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领导干部或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根据《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将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扩大到地厅级的意见》(审经责发[2004]65号)要求,把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扩大到地厅级。自治区审计厅受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等部门委托,对区直有关厅局及企业的领导干部、企业领导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各市、县审计局也要稳步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特别是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五)审计署统一组织审计项目。
1.国外贷(援)款项目公证审计12个。以促进加强管理,合理有效利用外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外债偿还能力为目的,摸清国际贷(援)款项目各项资金的到位、管理和使用情况,按期向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出具审计公证报告。着重进一步揭露和查处项目决策失误,可行性研究报告走过场,管理不善、组织实施不力造成严重损失浪费和国有资产流失,滞留、截留、贪污挪用等违法违纪问题。
2.全区失业保险基金专项审计调查。以摸清2004年我区失业保险基金的规模和管理使用及执行国家有关失业保险政策法规情况,查处和揭露各级失业保险专项资金在筹集、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纪违规问题,揭示现行失业保险制度的缺陷和管理漏洞,剖析原因,提出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加强管理,保证专项基金的安全、保值、增值和专款专用,落实有关社保方针政策,提高资金使用效果,建立和完善我区社保体系为目的。审计内容:失业保险基金的预算和筹集、分配、管理、使用情况;各级劳动就业、失业管理机构预算外资金及部门经费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对象:各级负责失业保险基金筹集、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劳动就业、失业管理机构以及重点缴费和用款单位,对涉及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的其他部门单位和个人进行延伸审计或调查。
3.社会保险基金征缴账户状况专项审计调查。摸清社会保险基金账户基本状况,揭露存在问题,分析当前社会保障制度的漏洞,促进完善社会保障体制建设。
(六)其他项目审计。
社会审计组织业务质量检查。以规范社会审计组织执业行为,促进规范执业、公正执业,提高业务质量和社会信誉为目标,由自治区审计厅组织部分市审计局对5家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进行检查。检查重点是2004年为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出具的会计报表审计报告、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基建审核报告等是否真实、合法,是否存在重大疏漏或严重失实、损害国家利益、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规范其执业行为,督促其提高职业素质和社会信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
三、2005年审计项目计划实施的总体要求
(一)明确目标,创新工作。
各级审计机关要明确审计目标,树立“一盘棋”的工作思路,进一步解放思想,力求观念创新、组织创新、审计方式创新,大力整合和优化审计资源,采取预算执行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专项资金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上下联动”、“交叉”审计等全方位、多形式办法,充分发挥整体战斗力。
(二)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进一步加强对审计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严密组织审计项目工作。预算执行情况审计要成立审计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确保审计质量。
(三)严谨细致,精心组织。
从审计调查开始,到出具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的每一个阶段,都要严格执行《审计署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审计署令第6号),一丝不苟地对待每一项工作,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要反复核对事实,定性要恰当,审计报告披露的问题要准确,经得起检验。要把突出重点贯穿于审计项目实施的全过程,抓主要矛盾,抓问题的主要方面,有所舍弃,有所作为。
(四)增强宏观意识,提升审计效益。
注重综合分析和加工提炼审计资料和审计结果,强化宏观意识,注意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深入解剖,从宏观政策和制度管理方面有针对性地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在审计成果转化上有新的突破,为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宏观决策服务,使审计在更高层次上发挥作用。
(五)改进手段,注重效益。
积极应用现有辅助审计软件,凡是有电子数据的审计项目,都要实行计算机审计,争取在运用深度和广度上有所突破。积极推广统计抽样、内部测评、风险评估等先进审计方法,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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