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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政府纠风办关于深化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动态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平政办发[2005]9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5-05-25 | 生效日期:2016-12-11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县政府纠风办《关于深化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动态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平阴县人民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二○○五年五月二十四日
关于深化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动态管理工作的意见
为切实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树立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根据中央和省、市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就进一步做好今年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动态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部门和行业及其窗口单位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提供优质服务,为实现“突破远郊县、平阴要率先”的目标任务,推动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
二、“示范窗口”的考评范围
行风建设“示范窗口”的范围,包括直接面向企业、群众,为企业和群众办事的行政执法、综合管理、公用事业、社会服务部门和行业的基层单位和办事窗口。今年确定在县公安局、交通局、建设局、供电公司、邮政局、卫生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公路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计生局、水务局、农机局、房管局等16个部门和行业的下属122个单位中开展行风建设“示范窗口”评选工作,严格动态管理,每年一次考评,实行优胜劣汰。
三、“示范窗口”的考评标准
(一)职业道德建设标准。领导重视程度高,把行风建设作为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内容来抓;中心意识、大局意识强,围绕优化发展环境,及时出台加强行风建设的有效措施,并狠抓落实;职工队伍整体素质高,爱岗敬业,廉洁勤政,业务过硬;有比较完善的全员岗位责任制和行为规范,工作内容、标准和要求明确,并自觉遵守;有切实可行的职业道德和业务培训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全员参训率每年达到80%以上。
(二)文明礼貌标准。工作人员着装整洁,统一佩带工作标志;工作人员应使用文明用语,禁用忌语;工作人员热情待客,态度和蔼,乐于助人、耐心细致地解答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无冷、横、硬问题;为服务对象提供清洁、美观、方便的活动场所和环境。
(三)优质服务标准。有科学的管理方法,责任目标任务完成出色,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比较突出;有功能齐全的服务设施,实现快速、便捷的“一条龙”服务;工作人员应精通本职业务,做到熟练操作,准确无误;实行承诺服务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取信于民,办事效率高;组织开展多种形式便民、助民活动,最大限度地满足服务对象需求;依法行政,不搞违规有偿服务,无吃、拿、卡、要、报和乱摊派、乱罚款、乱收费行为。
(四)制约监督标准。奖惩有力,对工作人员的岗位目标责任制和行为规范有制约措施,做到奖惩兑现;监督有方,加强内部监督的同时,畅通外部监督渠道,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办事结果,设立监督电话,聘任监督员,较好地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投诉有音,对社会投诉高度重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处结率为100%.
(五)社会评价标准。行业年度考核被评为本系统(单位)先进单位(集体)或受到表彰;行风建设方面有显著成果和成功经验,得到社会认可;行风建设社会评价好,社会满意率高。
四、“示范窗口”考评的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5年5月26日-6月10日)。各部门和行业要按照县里的统一要求,组织召开动员会议,部署“示范窗口”单位创建工作,并结合实际制定出符合本部门、本行业特点的行风“示范窗口”工作的实施意见或方案,于6月5日前报送县政府纠风办。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10日-10月31日)。各部门和行业要按照“示范窗口”的标准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创新活动内容,改进方式方法,强化监督检查,认真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以及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要及时上报县政府纠风办。
(三)民主评议和专项考核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评议采取民主评议和网上评议两种方式。民主评议,将16个部门和行业的下属窗口单位的评议票印发给评议代表(党政领导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进行评议,排出名次;同时,在网上公布窗口单位,由社会各界进行评议,排出名次。代表评议分占70%,网上评议分占30%,综合两项评议情况排出总名次。在此基础上,县里将组织考核小组,对前40名窗口单位的行风建设情况,对照“示范窗口”的标准和考评细则进行全面考核,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量化打分,排出名次。
(四)总结表彰阶段(12月1日-12月30日)。通过评议和检查考核,确定“示范窗口”单位,对前30名的窗口单位授予“示范窗口”单位,对前10名的授予“优秀示范窗口”单位。并对评选出的“示范窗口”单位和最后10名的窗口单位在新闻媒体予以公布。
五、组织领导
“示范窗口”动态管理工作是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促进部门和行业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各行业及窗口单位一定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示范窗口”动态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同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落实,真正做到领导到位、责任明确、任务落实,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切实抓出成效,推动部门和行业作风进一步好转,为加快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附:(略)
1、平阴县行风建设“示范窗口”考评细则
2、平阴县行风建设“示范窗口”摘牌标准
3、平阴县行风建设窗口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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