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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安排第二批烤烟生产抗旱专项资金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文政发[2005]51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5-05-24 | 生效日期:2005-05-24 |
各县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大我州抗旱保苗、移栽的力度,确保全州烤烟生产任务的完成。根据州委第68次常委会决定和州委、州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州人民政府决定,再紧急筹集安排第二批烤烟生产抗旱专项资金150万元,专项用于烤烟生产抗旱保苗及大田移栽工作。其中,州级财政安排50万元,州烟草公司安排100万元。具体安排是:文山、砚山、丘北县由州烟草公司各拨30万元,广南县由州财政拨30万元,西畴县由州烟草公司拨10万元,马关、麻栗坡县由州财政各拨10万元。请州财政局、州烟草公司务必于2005年5月25日前将资金划拨到位,并监督各县用好专项资金,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做好当前烤烟抗旱保苗、抗旱移栽工作,确保我州烤烟生产任务的圆满完成。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二OO五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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