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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城区人民政府转发区监察局、财政局、物价局《关于开展对2004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和“收支两条线”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薛政办发[2005]17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5-03-21 生效日期:2016-12-11
 

区政府各部门、驻薛有关单位:
  区监察局、财政局、物价局《关于开展对2004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和“收支两条线”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业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薛城区人民政府
二OO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关于开展对2004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和“收支两条线”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国务院、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要求,《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93号、《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04]53号和《山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山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度审验办法》(鲁价费发[1997]252号以及市里的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从今年3月下旬开始,对2004年度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和“收支两条线”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及非税收入的管理,有效制止乱收费行为,确保政府各项非税收入全部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年审、检查的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和国务院、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建立健全惩防体系的要求,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坚决治理乱收费和非税收入不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提高政府的施政能力,树立廉洁高效的政府形象,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促进全区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和坚强保证。

  二、年审、检查的范围、内容
  这次收费年审的范围是2004年3月31日-2005年3月31日发生的收费:“收支两条线”专项检查的范围是2004年1月1日-12月31日全区所有具有非税收入的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代行行政职能的社会组织及其所属单位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以及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为发起人成立的各类社会团体收取的会费,也列入这次检查的范围。年审、检查的内容是各被查单位2004年度非税收入的项目、标准、票据及收支管理等执行规定的情况,重点检查违规收费、不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等问题。对重大违纪违规问题可追溯到上一年度。
  年审、检查的具体内容包括: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标准
  1、各执收部门、单位(以下称收费单位)的收费、基金项目、标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文件规定;是否经国务院、财政部会同国家计委或省政府、省财政厅会同省物价局批准。
  2、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的,是否经财政部会同国家计委或省财政厅会同省物价局批准。
  3、国家和省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是否继续执行;已明令降低的收费标准是否已经变更。
  4、是否擅自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或政府性基金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改变收费对象、提高收费标准。
  5、是否超过规定期限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6、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执罚的部门、单位是否办理了《收费许可证》、《罚款许可证》,实行了亮证收费、罚款;进企业收费是否办理了进企业收费批准通知书。
  7、收费单位是否按规定的管理内容对被收费单位进行了管理;是否按规定的服务内容向被收费单位提供了服务。
  8、收费单位是否配备了专(兼)职收费管理员和经过培训持证上岗的专(兼)职收费人员。
  9、其它。
  (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使用情况
  1、是否按照规定领取财政部门颁发的《票据准购证》。
  2、是否按照规定购领、使用财政部或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罚没收入票据。
  3、是否按照规定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管理制度,并由专人负责管理票据。
  4、其它。
  (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支管理
  1、是否按照规定由部门或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2、是否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开设银行账户。
  3、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政府性基金和罚没收入是否按照“票款分离”和“罚缴分离”管理办法办理了收费项目执收编码,全部实行了收缴分离。
  4、是否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支纳入部门、单位预算和决算的编制范围。
  5、是否按照财政部门批准的预算安排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6、是否按规定将收费、罚款及时足额缴纳国库或财政专户;是否存在坐收坐支和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7、其它。
  (四)年审收费标准
  根据《山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度审验办法》(鲁价费发[1997]252号文件规定,年审所需经费按收费单位收费总额(不包括上缴部分)的5‰收取,属于减免范围的收取工本费50元。

  三、年审、检查的时间和方法、步骤
  这次年审、检查从3月下旬开始,6月下旬结束。按照市统一部署,分级组织实施,采取自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以重点调账检查为主的方法,对检查出来的问题按照“边检查、边处理、边入库”的原则进行。整个年审、检查分为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3月22日-4月1日)。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于4月2日前将本部门及单位的自查报告、报表经本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区收费年审和“收支两条线”专项检查办公室(地点:区政府二楼监察局办公室,联系电话:4411551、4412028)。
  (二)重点检查阶段(4月2日-5月31日)。对各有关部门单位的年审、检查,由区年审和“收支两条线”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统一调账、逐个审验查账的办法进行,被查审单位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如实提供账簿、凭证、收费票据等相关资料。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总结阶段(5月31日-6月10日)。年审、检查结束后,区收费年审和“收支两条线”专项检查办公室汇总情况,针对年审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的具体意见、建议,督促有关部门认真抓好落实,巩固年审、检查成果,防止反弹。同时,向区政府写出年审和专项检查报告。

  四、年审、检查的政策依据及处理原则
  这次年审、检查的主要依据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省纪委有关文件规定,财政部、国家计委、监察部和省财政厅、物价局、监察厅等部门的有关文件规定。
  对年审、检查出来的各类违纪违规问题,严格按照政策界限和规定程序,坚持主动自查纠正从宽、被动从严、屡犯从重的原则,把对违纪违规问题的处理与责任人的处理结合起来,处理违纪违规问题与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结合起来,惩处与教育结合起来。对于自查出来的问题,一般由单位按规定自行纠正处理;对重点检查发现的应上缴而不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拒交年审费等行为,除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单位经济处罚、吊销《收费许可证》外,还要视情节给予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年审、检查的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这次年审和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成立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杨列淦任组长,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侯宗盾、区物价局长殷宪珠、区财政局长张延东任副组长,区监察局副局长周宝福、区财政局副局长高惠军、区物价局副局长颜振明为成员的年审和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区的收费年审和“收支两条线”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区监察局、物价局、财政局抽调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区监察局,周宝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年审、检查的重要性,结合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积极主动配合搞好这次年审和专项检查工作,自觉接受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年审、检查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并取得实效。

附:(略)
  1、收费年审和“收支两条线”专项检查政策依据;
  2、2004年度收费年审和“收支两条线”专项检 查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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