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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04年度全国国有粮食企业会计决算报表》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国粮办财[2004]185号 |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 |
发文日期:2004-11-22 | 生效日期:2004-11-22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谷粮油集团公司:
为做好2004年度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的会计决算工作,及时掌握2004年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为领导决策和加强宏观调控提供可靠的基础数据,我局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统[2004]175号)和有关粮改文件精神,在2003年度国有粮食企业会计决算报表编制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制定了《2004年度全国国有粮食企业会计决算报表》,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填写并按时上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本套报表为基层粮食企业向各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的年终会计决算报告格式,适用于境内经营粮油业务、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核算的所有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编报。国有控股粮食企业是指国家或国有企业(单位)作为出资人之一,国有投资份额(包括国家资本和国有法人资本)占被投资企业实收资本50%以上(含50%),或者虽未拥有多数股权,但对被投资企业拥有实际控制力的企业。
二、报表种类
本套报表主要包括:报表封面、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资产减值准备及固定资产情况表、应上交应弥补款项表、基本情况表、中央财政补贴明细表、地方财政补贴明细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费用明细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财务挂账及不合理资金占用情况表、2004年粮食风险基金到位、使用情况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库存粮油情况表、国有粮食其他企业库存粮油情况表。
三、填报要求
各地粮食行政主管部门收到本通知后,要及时做好年终会计决算的布置工作,督促基层粮食企业按编制说明认真填报。基层粮食企业要按照《会计法》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规范会计核算,各项会计指标特别是财务挂账的清理、企业改革和盈亏情况,反映要实事求是,确保会计决算能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上报时间
本套报表采用金财WINDOWS版软件汇总,报送内容包括软盘、书面报表、财务分析各一份,上报时间为2005年3月1日之前。
五、其他
本套报表的样表格式将登载在国家粮食局网站(网站地址:http://www.chinagrain.gov.cn),如有问题,请与国家粮食局财务司联系。
联系人:罗文娟、马明;联系电话:(010)63906826、63906836。
附件:1.2004年度全国国有粮食企业会计决算报表(略)
2.2004年度全国国有粮食企业会计决算样表(略)
3.2004年度全国国有粮食企业会计决算报表编制说明(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00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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