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服务热线:400-820-2536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2004年全区财政收入任务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桂政办发[2004]152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4-09-14 生效日期:2004-09-14
 

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决定,2004年全区财政收入要突破400亿元。为确保2004年全区财政收入任务的圆满完成,现对年初下达的财税部门的收入任务予以调整,其中:财政部门2004年收入任务调整为85亿元,比年初增加14亿元;国税部门收入任务调整为177亿元,比年初增加6亿元;地税部门收入任务调整为138亿元,比年初增加8亿元。请尽快将此收入任务数分解落实到各级财税部门,切实加强收入征管,依法征税,依率计征,应收尽收,确保全年全区财政收入任务的完成,并提高财政收人质量。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九月十四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