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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及《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征收管理方式改革后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财会[2004]8号 发文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文日期:2004-09-13 生效日期:2016-12-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航总局,有关航空公司: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04]38号)和《财政部民航总局关于改革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征收管理方式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4]51号)的规定,我部制定了《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有关会计处理的规定》和《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征收管理方式财政部文件改革后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现予印发,并于发布之日起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1、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略)
     2、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征收管理方式改革后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略)

财政部
200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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