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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工本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豫发改收费[2004]1243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4-07-06 生效日期:2004-07-06
 

各省辖市发展改革委(计委)、物价局、财政局,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工本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94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2004年07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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