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服务热线:400-820-2536

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财政局转发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起重机械、锅炉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成价费[2004]234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4-09-08 生效日期:2016-12-11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区(市)县物价局、财政局:
  现将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起重机械、锅炉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成都市物价局
成都市财政局
2004年9月8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