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服务热线:400-820-2536 |
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财政局转发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起重机械、锅炉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成价费[2004]234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4-09-08 | 生效日期:2016-12-11 |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区(市)县物价局、财政局:
现将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起重机械、锅炉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成都市物价局
成都市财政局
2004年9月8日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
![]() FCouncil |
![]() 御财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