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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吉林大学外语水平和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吉财综函[2004]683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4-06-14 生效日期:2016-12-11
 

吉林大学:
你校《吉林大学关于外语水平和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收费的请示》收悉,经认真研究,将你校有关收费项目按照下列标准转为正式收费。

  一、同意你校向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的共派出国人员收取考试费200元/生、次,其中,上缴国家考试中心50元;向参加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的考生收取考试费50元/生、次,其中上缴省教育厅30元。

  二、其他事宜继续按照吉财综函[2002]277号文件执行。
此复。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200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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