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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铁政办发[2004]29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4-05-31 | 生效日期:2004-01-01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2]42号)和市政府《关于加强房屋建设费款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铁政发[2001]25号)精神,切实加强我市司乒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筹集更多的资金促进铁岭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快速、协调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非税收入范围,加强监督检查。按照上级要求,将属于非税收入管理范围的资金全额纳入财政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政策,按照管理方式分别缴入国库和财政专户,正确区分事业单位经营性收入和非税收入的差别,防止资金体外循环,形成新的分配不均衡,出现单位花钱大手大脚、铺张浪费现象甚至发生腐败问题。各执收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履行收费职责,建立收费公示制度,实行收费政策公开,并严格按照批准的收费项目、标准、范围征收管理,不得擅自出台项目或超标准、超范围收费,不得擅自减、免、缓收,要做到应收尽收。建立企业收费登记制度,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财政、物价、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加强对收费工作的监督检查,坚决制止乱收费。
二、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房屋建设领域费款的征收管理。房屋建设领域费款主要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出让金、人防结建费(易地建设费)、墙改基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价格调节基金等。上述收费项目全部纳入政府“一站式办公服务中心”征收管理,实行“一站式”办公服务,减少审批收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有关部门要完善审批收费的程序和办法。
1.明确部门职责,齐抓共管。市建委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执收部门,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审查计算(其中:消防配套部分由市消防局负责);市国土资源局是土地出让金的执收部门,负责土地出让金的审查计算;市民防办是人防结建费的执收部门,负责人防结建费的审查计算;市墙改办是墙改基金的执收部门,负责墙改基金的审查计算;市散装水泥办是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执收部门,负责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审查计算;价格调节基金由市非税收入管理局直接计算征收。市非税收入管理局负责上述房屋建设领域费款的审核和征收管理工作,其他任何部门、单位不得实施上述项目收费。市计委、市建委、市规划局、市房产局是房屋建设领域费款征收管理的把关责任部门,负责房屋建设领域费款缴纳情况的监督和制约。各建设单位在开工放线前必须到上述执收部门办理收费审查计算,到市非税收入管理局足额缴纳建设费款后,持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开具的《完费证明函》分别到市计委、市规划局、市建委办理工程计划通知单、规划工程许可证和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没有《完费证明函》的,市计委、市规划局、市建委不得为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市房产局不得发放房照。
2.建立健全房屋建设领域费款减免审批制度,规范审批程序。严格实行房屋建设领域费款减免“一支笔”审批,所有涉及房屋建设领域费款减免的一律由市政府分管财政工作的副市长审批,特殊项目报市政府常务会议或上级主管部门审定。规范减免政策,对于不符合现实情况的减免政策予以修改、完善;对符合减免政策的项目,由建设单位向上述执收部门提出减免书面申请并提供必要文件,填写《房屋建设领域费款减免申报表》,由执收部门审查计算后,报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审核汇总统一报市政府审批。对于同意减免的建设项目,由市非税收入管理局通知建设单位办理相关事项,并开具《减、免证明函》,建设单位持《减、免证明函》到有关部门办理其他审批手续。各执收部门和市非税收入管理局不得擅自减免。
3. 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房屋建设领域费款征收的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部门内部的审批程序和监督管理制度。强化竣工工程验收管理,对于今后竣工工程,要把建设费款缴纳情况作为工程验收的前提条件,市非税收入管理局要参加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对于没有缴纳或没有足额缴纳建设费款的工程,一律不准进行竣工验收;对擅自进行竣工验收的,要追究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领导、有关人员的责任。每年年末,市财政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市直全年房屋建设领域费款征收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擅自批准开工放线、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要按照国务院第281号令和铁政发[2001]25号文件规定严肃处理。要加大对以前年度建设费款欠帐的清收力度,由市非税收入管理局牵头,市监察局、建委、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密切配合,组成联合执法检查机构,逐单位、逐项目地开展费款清收检查。对拒不补交应缴费款的单位,要采取强制措施,可通过法律手段追缴或公安机关催缴;可对其在建项目勒令停工,并不再批准其新建项目;房产部门不得为其办理房照,并将此作为记入企业不良记录。
4.严格执行财政体制规定,实行分级管理。对各执收部门代征的县(市)、区相应收入,由市非税收入管理局按财政体制规定划拨给各县(市)、区财政局国库或财政专户,实行分级管理。
三、统一思想,确保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顺利进行。非税收入是政府财政性资金,加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对加强政府宏观调控具有重要意义。对房屋建设领域费款实行直接征收管理,是提高政府部门办事效率,为基层提供优质服务,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的重大举措。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密切配合,认真负责,确保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顺利进行。市财政局要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切实保障执收部门和把关责任部门征收管理工作的必要经费,充分调动征收部门的积极性。
四、本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过去颁布的有关文件规定与本通知精神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精神为准。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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