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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转发《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人保控股公司资产评估增值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市国税发[2004]216号 |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 |
发文日期:2006-02-22 | 生效日期:2016-12-11 |
市国税碑林分局、稽查二局、征收局:
现将《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人保控股公司资产评估增值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通知》(陕国税发[2004]130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西安市国家税务局
2006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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