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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关于印发第二批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中内协发[2004]7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4-03-15 生效日期:2016-12-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内部审计(师)协会,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各分会,各会员单位:
  为了规范内部审计的职业行为,促进内部审计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建设,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已于2003年4月12日发布了《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和10个内部审计准则。现将第二批内部审计具体准则(见附件)予以发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内部审计(师)协会,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各分会,各会员单位应认真组织学习,加强宣传,以确保内部审计准则的全面贯彻实施。

附件:(略)
1、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1号--结果沟通
2、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2号--遵循性审计
3、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3号--评价外部审计工作质量
4、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4号--利用外部专家服务
5、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5号--分析性复核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
2004年3月15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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