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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区农牧渔业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审计局关于推进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巴南府办发[2004]86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4-04-28 生效日期:2016-12-11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区农牧渔业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审计局《关于推进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的实施意见》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关于推进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的实施意见

  为了进一步巩固税费改革成果,减轻农民负担和财政负担,从根本上解决村社财务混乱的现状,使农村财务管理和监督向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村级财务管理 减轻村级负担的意见》(渝委办发[2002]19号)和市农业局、财政局、民政局、审计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动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监督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意见 >的通知》(渝农管发[2004]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推进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增强做好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加强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贯要求,是广大农民群众的强烈愿望,也是各级各部门的重要职责。近年来,我区在加强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一些村社集体财务和监督机制不健全、不落实、不规范,集体资金管理混乱等问题仍十分突出。因此,各镇街、区政府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作为事关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事关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的大事,摆到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切实把此项工作抓紧抓好。

  二、全面推行村社会计委托代理,规范财务管理
  村级组织(包括独立的合作社,下同)的财务管理要全部实行村社会计委托代理制,按照有关法律和财务制度的要求,规范村社财务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做到以制度管人,以科技管帐,适应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需要。
  (一)依法委托,坚持“五权”不变。实行村社会计委托代理须经集体经济组织社员代表会议通过,并与镇街签定委托记帐协议,依法订立委托契约关系,保证村集体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审批权、监督权”不变。
  (二)实现“五统一”。即统一财务制度;统一票据、帐册;统一财务软件;统一财务档案管理;统一管理集体资金。各镇、街要强化资金监督,所有村级资金都必须实行集中代管,村社集体财务及资金由镇街农经部门在金融机构开设专户管理。村社资金包括:①农业税附加;②“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③财政转移支付中专项补助村级开支缺口资金;④发包、出租、入股、拍卖资产资源收入;⑤集体统一经营收入;⑥土地补偿费;⑦政府对村级项目的补助;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
  (三)落实资金。各镇街可在原来的支付渠道“农税附加及村级转移支付资金”中解决计算机(含软件)、代理记帐人员补助、财务培训、帐册费用等必要的工作经费,镇街财政也要适当安排资金,以确保村社会计委托代理工作的顺利推行。
  (四)落实人员。代理记帐人员原则上由镇街农经干部兼任,对没有合适人选的可在镇街事业人员中调剂充实。
  (五)切实做好农村会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各镇街、区政府有关部门要结合农村财务村社会计委托代理工作,适时推行农村财务电算化管理。对凡是从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审计工作的人员,必须接受农村集体经济财务会计、电算化操作知识、相关审计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的财会业务水平,使代理会计具有相应的从业资格,做到持证上岗。

  三、加强对农村集体财务的监督
  (一)民主监督。各镇街要把工作的重点放在提高村务公开质量上,凡是农民群众普遍关心的财务活动,都要交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并签字后及时逐项逐笔进行公布。
  (二)审计监督。各镇街要抓紧建立由镇街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财政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内部审计机构和农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负责组织实施村社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农业税附加、村级转移支付中对村级缺口补助资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的专项审计;对农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如集体土地征用补偿和再分配、退耕还林还草钱粮补助、粮食生产补贴、国家开发项目补助、三峡工程移民安置补助、集体企业改制等的专项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向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审计机关报告,同时向群众公布。

  四、加强组织领导,构建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长效机制
  做好农村集体财务的管理和监督,加强领导是关键。各镇街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组织实施,积极支持农村集体财务的管理和监督工作,迅速搭建领导班子,组建工作机构,落实经费和人员,制定一系列管理制度。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区农业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区财政、民政、审计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定期会商研究有关工作。要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推动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监督向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为我区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农民增收创造良好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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