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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三峡工程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巴南府办发[2004]92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4-04-29 | 生效日期:2016-12-11 |
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重庆市三峡工程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管理办法》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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