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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办法》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闽价[2004]费117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4-03-18 | 生效日期:2016-12-11 |
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现将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 《关于印发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5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
200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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