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服务热线:400-820-2536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冀地税函[2004]27号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发文日期:2004-02-11 生效日期:2004-02-11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的通知》(国税发[2004]1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市要在2004年2月25日前将落实中央(中发[2004]1号)文件精神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以及贯彻本通知的安排意见上报省局(征管处).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2004年02月11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