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服务热线:400-820-2536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一次经济普查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鲁政发[2004]10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4-02-06 生效日期:2004-02-06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适应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与编制五年计划更好衔接,推进国民经济核算与统计调查体系的综合配套改革,促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03]29号)要求,定于2004年进行山东省第一次经济普查。为搞好我省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此次经济普查的目的,主要是查清我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的基本状况,掌握其规模、结构和效益等信息,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各个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含编码)及其数据库系统,为省委、省政府制定和调整产业政策提供依据。认真搞好经济普查,对我省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优化经济结构,改进宏观调控,开拓新的就业渠道,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对改革统计调查体系,完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健全统计监测和预警、预报系统,将发挥重要作用。

  二、普查的对象和范围
  此次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我省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个体工商户实行抽样调查。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等。

  三、普查的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标志、从业人员、财务收支、资产状况,以及企业的主要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能力,主要原材料和能源消耗及科技开发的投入状况等。
  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04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4年度。

  四、普查的组织和实施
  经济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为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根据国务院要求,省政府成立山东省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其中,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请省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涉及普查经费和物资保障方面的事项,由省财政厅和省计委负责协调;涉及机关和事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由省编办负责协调;涉及经贸方面的事项,由省经贸委负责协调;涉及外经外贸方面的事项,由省外经贸厅负责协调;涉及建筑业、房地产开发方面的事项,由省建设厅负责协调;涉及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由省民政厅负责协调;涉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方面的事项,由省工商局、省国税局和省地税局负责协调;涉及组织机构代码方面的事项,由省质监局负责协调。省直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按照全省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各市、县人民政府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切实加强对普查工作的领导。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本次普查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分级负担,并列入当地相应年度财政预算,要确保普查所必需的各项开支按时拨付到位,保证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凡在山东省境内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所有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有关个体工商户,都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此次普查的具体要求,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确保基础数据的真实可靠。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各级普查机构和宣传部门、新闻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报刊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经济普查的有关要求及重要意义,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附件:山东省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山东省人民政府
二00四年二月六日

山东省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林廷生(省委常委、副省长)
  副组长:宋文瑄(省政府副秘书长)
  杜昌祚(省统计局局长)
  倪永康(省计委主任)
  成 员:姜铁军(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郭述禹(省经贸委副主任)
  齐炳文(省民政厅副厅长)
  宋文平(省财政厅副厅长)
  李显升(省人事厅副厅长、省编办副主任)
  万利国(省建设厅副厅长)
  阎兆万(省外经贸厅副厅长)
  赵喜红(省国税局副局长)
  赵洪波(省地税局副局长)
  张务锋(省工商局副局长)
  谷源强(省质监局总工程师)
  姜玉山(省统计局副局长兼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