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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工业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衔接规定》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京财会[2004]18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4-01-09 生效日期:2016-12-11
 

市属各单位、各区县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工业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衔接规定》的通知(财会[2003]3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做好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各项工作。在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

北京市财政局
200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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