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服务热线:400-820-2536

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设立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决定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4-01-08 生效日期:2004-01-08
 

  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条和《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决定设立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河北省人大(含常委会)
2004年01月08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