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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水运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沪财会[2005]3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5-01-11 | 生效日期:2016-12-11 |
各有关主管局,各区、县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水运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财会[2004]20号)转发给你们,于2005年1月1日起在已经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各水运企业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局。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2005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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