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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督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信用社2003年度会计决算工作意见》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京银监通[2003]37号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发文日期:2003-12-25 生效日期:2016-12-11
 

北京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信用社2003年度会计决算工作意见》(银监发[2003]27号)转发给你们,请接文后立即转知所属,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并严格遵照执行,切实做好北京市农村信用社2003年度会计决算工作,确保其真实性和准确性。在文件执行过程中如遇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附件:关于农村信用社2003年度会计决算工作意见(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督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2003年12月25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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