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服务热线:400-820-2536 |
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日照经济开发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通过验收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日政字[2006]38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6-04-30 | 生效日期:2016-12-11 |
日照经济开发区管委:
2006年4月14日,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对你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工作进行检查验收。从检查验收情况看,你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符合省、市有关要求,改革程序规范,配套政策到位;职工分流安置平稳有序;改革资金做到及时、足额筹措;政策性财务挂帐已按规定剥离。经研究,市政府同意你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通过验收,并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抓紧将企业离退休人员纳入医疗保障体系。要尽快将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障所需资金落实到位,确保改革不留“后遗症”。
二、尽快组建新的粮食企业。在对原企业人员进行身份置换的基础上,搞好资产处置、股本设置、人员安置等工作,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并承担地方储备粮管理责任。
三、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要切实做好职工分流善后工作,搞好档案移交、各项社会保险手续转移接续等工作。要高度重视职工信访工作,确保职工队伍稳定,为粮食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日照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
![]() FCouncil |
![]() 御财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