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服务热线:400-820-2536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增收节支工作意见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嘉政办发[2006]70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6-06-18 生效日期:2006-06-18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增收节支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进一步深化增收节支工作的意见
(市财政局 二○○六年六月十二日)

  今年以来,市本级财政收入增速大幅下滑。1-5月市本级累计财政总收入24.7亿元,同比增长14.6%,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3.4亿元,同比增长11%。与此同时,财政支出的压力有增无减。1-5月市本级财政支出完成8.8亿元,同比增长26%,高于一般预算收入增幅15个百分点,财政收支平衡面临近年来最为严峻的局面。因此,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增收节支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正视困难,坚定信心,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今年财政预算顺利实现。现就进一步深化增收节支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支持经济发展,确保财政收入稳定持续增长  (一)整合资金,努力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各级各部门要站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继续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发挥财政税务调节经济的职能作用,整合财政资金、财政政策和税收政策,努力构筑财税扶持经济发展平台。对政府规划内的第三产业、循环经济、高新技术等, 各级财税部门要有针对性地进行政策辅导,并给予重点政策资金扶持,提高财政资金、财税政策支持的影响力。同时,要建立政策资金落实情况的跟踪、分析和反馈制度,确保政策资金落到实处,以不断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提升优化经济结构,促进增长方式转变,为更快更好地发展经济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强化税收征管,努力组织各项税收收入。财税部门要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从源头上加强税收控管,及时掌握纳税人户数和生产经营变化趋势,实施对房地产和建筑业税收的全行业监管,实行各税种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按照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要求,研究和实施进一步扩大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的征收范围,调整城建税征收比例,完善和加强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的定率预征工作。同时,实行收入进度按季度跟踪考核,确保税收均衡入库和收入的可持续增长,确保全年收入计划的完成。
  (三)优化收入结构,着力增强政府财政实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实施《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加快推进社会保险费“五费合征”进程,确保社会保险费征收面、征收率不断提高和收入稳定增长;要加强水利建设资金、教育费附加、行政事业性规费等非税收入的征管,做好教育费附加的调整工作,并开展费源调查和政府资源、政府特许经营权的调研,摸清底数,拓展领域,增加政府财政收入。同时,要按照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加强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征收和减免的有关规定,足额征收水利建设资金。

  二、推进财政改革,着力构建公共财政的保障机制  (一)深化预算改革。各地要全面实行财政综合预算管理,使所有财政资金的收付都建立在明晰的预算基础上,严格按预算、按制度、按程序办理,实现预算编制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部门预算改革,并结合2007年政府收支科目分类改革的要求和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情况,进一步完善基础信息库,建立健全部门预算定额体系,使定额标准更科学、更公正、更符合单位的实际需求。同时,要进一步规范项目经费分类,健全项目库体系,有效控制项目经费执行。
  (二)完善支出监管。各地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改进操作方法,至2006年底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同时,要以贯彻浙政〔2006〕27号文件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以“扩面增量、规范运作、加强监管、协调发展”为目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财政资金使用和公共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
  (三)确保重点支出。财政支出首先要向统筹城乡发展倾斜,继续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向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倾斜,进一步支持教育、卫生、科技、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向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倾斜,努力增加对“双千亿”工程的投入;更加体现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增加对社会保障,促进就业再就业、生态环境建设等的财政投入。其次要加大支出结构调整力度,针对重点支出已经或者正在发生变化的情况,重新审视支出的方向和内容,及时进行调整或整合。教育、科技、农业、社保、公共卫生等各项重点支出也要想方设法优化内部结构,把有限的财力真正用在刀刃上。

  三、严格控制财政支出,推进节约型机关的建立  (一)严格控制政府财政性投资项目。一是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政府投资的范围。市级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公益性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凡竞争性领域的投资项目以企业为投资主体,不再配置财政资源;基础设施和公益性项目也要尽量吸收企业、外商参与投资,鼓励企业、个人投资兴办社会事业。二是严格计划管理。对今年未列入政府投资计划的项目,2006年财政不再安排资金;已完成前期工作且需财政安排资金的项目,暂列入项目库管理。三是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立项的审查。对新立项的项目,建设单位要按规定做好项目立项的上报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门要认真做好项目立项的调研和审查,对项目的规模、建设内容、资金来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严格审核,对超规模、超标准和资金来源不落实的项目不予上报市政府。四是严格控制新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凡批准新建的办公用房,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不得随意扩大办公用房人均建筑面积,不得随意提高办公用房装修标准。五是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概算组织实施,对未经批准擅自提高建设标准、扩大投资规模而形成项目超概算和资金缺口的,市发展改革和财政部门一律不予调整概算或追加相应的建设资金,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二)严格控制机关消费性开支。要大力控制并压缩会议费、接待费、考察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研究制定会议费、接待费、考察费、培训费定额标准。各部门、单位必须将各项支出控制在财政年初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以内,超支部分财政不予追加。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一旦发现应由基本支出范围列支费用挤占项目资金的,由财政收回违规资金,并取消该单位增收节支考核奖励资格。
  (三)严格控制财政支出预算的追加。市委、市政府年初确定的重大活动项目,各实施部门应严格控制范围,并按标准执行。如需追加支出预算,必须严格按照《嘉兴市本级政府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嘉政发〔2003〕46号)规定的范围和程序办理,不得先实施项目而后再追加预算。对追加的支出预算,财政部门要审核其支出内容,对超范围和超标准造成的超预算,一律不予追加,由承办单位消化。各部门、各单位出台各项增支或财政扶持政策措施的,必须先由财政部门落实资金来源,并签署书面同意意见,否则财政部门不负责政策兑现。
  (四)加强政府项目债务管理,严格控制债务规模。要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的债务归口管理制度,彻底扭转权责不清、多头举债、分散使用、调控不力、财政兜底的局面。一是将政府投资项目负债纳入市级政府债务收支计划。二是建立政府负债审批制度。三是严格控制市级政府债务规模,因地制宜地制定债务规模控制指标,严格控制债务规模和增长速度。同时,要多渠道筹集偿债资金,并按规定比例设立偿债准备金。对市级国有投资公司需新增的贷款规模应落实还贷来源或机制,并报市政府批准。

  四、建立预算约束激励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建立增收节支奖励考核办法。财政部门要研究制定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约束激励机制,逐步放开单位增收节支奖,扩大增收节支奖范围,让单位的财务收支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充分调动各部门理财积极性,自觉强化预算约束,为预算执行打好基础。
  (二)加强项目资金的绩效考评。要切实推进项目资金绩效考评,把监督管理贯穿于资金运行的各个环节,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跟踪问效,开展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及重点项目专项监督检查和跟踪检查,逐步建立绩效监督机制和评价体系。
  (三)探索财政、部门共同理财的机制。财政部门在预算编制过程中要创新预算管理,进一步科学、规范编制预算,逐步实现预算编制工作“三公开、一透明”,即公开预算编制依据和程序、公开预算编制政策、公开预算编制标准,实行公开办财,实现预算编制透明化,确保资金在部门间的公平分配。要广泛听取部门的意见建议,切实处理好财政与部门间的集权和分权的关系。部门单位要信任、支持和配合财政部门的工作,充分发挥部门理财的优势,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千方百计增收节支,变一家理财为多家理财,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加强领导,搞好配合,落实增收节支措施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切实加强对增收节支工作的领导,制定目标,明确责任,层层分解。有关增收节支的措施落实情况于7月底前报送市财政部门,并纳入对各部门(单位)的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财税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领导责任制和征管岗位责任制,把增收节支工作落到实处。
  (二)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执行财务制度,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加强财经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支持财务人员依法理财、依法治财;要强化基础管理工作,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科学、合理、有序、高效的内部财会管理制度;要改进管理手段,加强财会部门的信息管理和网络化建设,提高财会管理的科技含量、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支持和配合财税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及时解决增收节支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财税部门要加大财税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执行财经纪律、财务制度和部门预算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各种违反财税法规和损失浪费的行为。市审计部门要按照部门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单位、重点项目的专项审计,对部门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在适当的范围内予以公布。市监察部门要加强行政监督,全力支持财税部门强化监管,对拒不执行财税法规、有重大违反财税法规和损失浪费的部门和单位领导人依法追究责任。
  (四)深入开展增收节支工作,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各单位要形成共识,加大宣传力度,各级领导干部和所有公务员都要率先垂范,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为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六月十八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