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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粮食系统机构从业人员和教育培训统计工作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4-12-06 生效日期:2004-12-0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
  为做好粮食行业教育培训指导工作,经研究决定,对粮食系统内相关单位机构、从业人员和教育培训情况进行统计。现将《2004年度粮食系统机构与从业人员情况统计报表》等4张报表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为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含原隶属于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后来脱钩的国有企业)。

  二、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统计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组织好统计、汇总和报送工作。

  三、各地、各部门要注意审核报表,防止虚报、瞒报和漏报等情况的发生,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上报。

  四、请于2005年3月31日前将统计报表和有关情况说明报送国家粮食局人事司。

  五、按照《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从2005年起我局将正式以年报形式对粮食行业机构与从业人员情况进行统计,有关要求另文下发。

  六、在统计过程中,如出现特殊情况,要加以说明;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我局人事司联系,以便我们今后适时调整和完善统计内容,做好下一步粮食行业机构、从业人员和教育培训统计工作。

  联系人:林明亮 程继伟
  联系电话:(010)63906158 63906173
  报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C座1108室
  邮编:100038
  附件:
  1.《2004年度粮食系统机构与从业人员情况统计报表》(略)
  2.《2004年度粮食系统职工教育培训情况统计报表》(略)
  3.《2004年度粮食系统各级单位举办培训班情况统计报表》(略)
  4.《2004年度粮食系统教育培训机构一览表》(略)

国家粮食局  
二00四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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