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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调整“村通工程”无线电通信和“村村通工程”无线电广播电视传输发射台站频率占用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川价发[2006]34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6-02-15 | 生效日期:2016-12-11 |
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各市、州物价局,财政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调整“村通工程”无线电通信和“村村通工程”无线电广播电视传输发射台站频率占用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2812号文件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调整“村通工程”无线电通信和“村村通工程”无线电广播电视传输发射台站频率占用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2812号(略)
四川省物价局
2006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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