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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关于下达国家储备粮库建设项目2006年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6-03-15 生效日期:2006-03-15
 

山东省、河南省、四川省、湖南省、北京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谷粮油集团公司,黑龙江农垦总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国家粮食局粮库项目2006年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06]269号)精神,现将该批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专项用于国家储备粮库项目及专项设施建设工作。请你们按照《国家储备粮库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有关程序,办理项目建设资金的申请手续。并请你们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加强建设资金的管理,并及时上报有关财务、统计报表。

附件: 国家粮食局2006年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表(略)

国家粮食局
2006年0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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