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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商务、金融管理等专业自学考试考试费标准的批复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甘价费[2001]4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1-01-09 生效日期:2001-01-09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自学考试中英合作(商务管理)与(金融管理)等项目考试收费标准的报告》(甘教财发[2000] 069号)收悉。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教育部考试中心有关考试收费标准问题的通知》中规定的向各省考试机构的收费比例,经研究,现就我省自学考试开考中英合作《商务管理》和《金融管理》专业以及全国少儿计算机培训、考试,剑桥少儿英语培训、考试培训费、考试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中英合作《商务管理》和《金融管理》专业自学考试费每科100元。

  二、全国少儿计算机培训费教师每人每期160元,学生每生每课时2元。考试费每人每模块70元。

  三、全国剑桥少儿英语教师上岗培训费每人每期350元。学生参加考试每人每次120元。

  四、各级自考机构收取培训费、报名考试费,应及时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凭证收费,并使用省财政厅统一监制的事业性收费专用票据。收入应按财政预算外资金管理规定执行,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各自考机构应严格执行上述规定的收费标准,未经审批同意,不得擅自加收其他费用。并主动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上述标准自各专业自考报名时执行。

甘肃省其他机构
2001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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