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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经济委员会、杭州市财政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实施网络化管理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杭经中小[2003]532号、杭财企二[2003]917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3-11-27 生效日期:2003-11-27
 

各担保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为加强和规范行业管理,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网络化建设,实现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息查询、信息交流和信息共享,更好地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现就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息网络化管理和应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担保机构网络化管理的重要性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实施网络化管理,是贯彻《杭州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用评价和奖励暂行办法》和《杭州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担保代偿损失补偿暂行办法》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担保机构自身建设、提高服务质量的重要保障。对担保机构规范业务流程、方便企业申报、控制经营风险、实现信息自动化管理以及相关数据及时汇集、减少担保机构重复工作等方面都具有重要作用。

杭州市经济委员会
杭州市财政局
二00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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