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服务热线:400-820-2536 |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财政部驻云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停尿素出口退税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云财税[2004]14号 |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 |
发文日期:2004-03-26 | 生效日期:2004-03-26 |
各地、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停尿素出口退税的紧急通知》的通知(财税明电[2004]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财政部驻云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2004年03月26日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停尿素出口退税的紧急通知(略)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
![]() FCouncil |
![]() 御财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