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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新闻出版业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沪财会[2004]16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4-02-19 | 生效日期:2016-12-11 |
市新闻出版局,世纪出版集团,各区县财政局:
为统一规范新闻出版业的会计核算,提高新闻出版业的会计信息质量,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新闻出版业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财会[2004]1号) 转发给你们,请速转知各相关企业按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局。
上海市财政局
200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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