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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04年度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陕发改社会[2005]6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5-01-04 生效日期:2016-12-11
 

各市计委、广电局: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广播电视建设,国家决定从2004年起将“村村通”工程由已通电行政村延伸至5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力争到2005年底使全国新通电行政村和5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基本实现村村通广播电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广电总局《关于下达2004年度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04]2657号),2004年国家安排补助资金2100万元,其中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1930万元,广电总局补助资金170万元,用于支持我省的50户以上自然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按照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我省自然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方案,2004年安排建设任务2100个盲点自然村,补助资金2100万元,用于10市“村村通”工程建设(建设计划祥见附表)。

  二、国家下达的专项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或改变用途,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三、本次工程建设实施4+2建设标准,即:4套电视节目(中央电视台第一套、第七套、少儿频道和陕西省电视台第一套节目)和收听2套广播节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第一套和陕西省第一套广播节目)。工程建设任务完成后须达到此标准。

  四、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广电总局文件要求,“村村通”工程设备由国家统一组织招标。根据要求,我省将与中标设备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并以合同付款。故请省财政厅将国家下达的2100万元划转省广电局。

  附件:陕西省2004年度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任务及投资计划表(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OO五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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