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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肥发[2003]24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3-10-30 | 生效日期:2016-12-11 |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加快农民共同富裕、推动农村致富奔康的重要措施,也是在农村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为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农村村级集体经济有了较快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总量不断增加,并涌现出了一批集体经济强村。但是,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十分突出,部分村集体经济薄弱,正常运转困难;同时,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也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随着市场经济的推进,一些集体经营项目和村办企业发展缓慢甚至趋于萎缩,村级经营性收入减少,缺乏新的收入来源。农村税费改革以后,取消了农业特产税,农业税也将逐步取消,村级集体收入相应减少,特别是部分单纯依靠“两税附加”保运转的村,收支矛盾将更加突出,有的连正常的刚性支出都难以保证;还有一些村集体经济管理不善,村级债务负担沉重。由于集体经济薄弱,村级组织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功能弱化,群众增收缓慢,公益事业无力发展,影响和制约了农村经济及各项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村级集体经济是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重要方面,是加快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本保障。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到2008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农民人均收入水平还有较大的差距,而且存在很大的不平衡性,迫切需要强化村级组织的服务功能,提高为群众生产生活服务的综合服务能力;建设小康社会,也需要大力发展村级公益事业,加快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因此,加快农村致富奔康,必须不断地增加集体积累,以提高村级组织服务群众增收致富的能力,改善落后的公益事业发展现状,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需要。农村基层党组织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集中的体现和落脚点就是服务人民群众,让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集体经济薄弱,村级集体经济没有实力,村级组织就没有能力为群众搞服务,就削弱了在群众中的威信,影响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发挥,甚至会影响党在农村基层政权的巩固。
加快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对于增强以农村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巩固农村基层政权,推动农村“三个文明”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长远的战略意义和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各级要引起高度重视,从讲政治的高度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局,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适应新形势,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解放思想,创新实践,加快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二、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发展原则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富民强村、加快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为目标,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落实村级规范化管理为保证,坚持用市场的手段、改革的办法、创新的思维,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突出重点,多措并举,推动村级集体经济不断上台阶,促进全市农村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总的目标是: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显著增加,村级综合服务功能显著增强,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显著提高。通过3-5年的努力,使全市村级集体经济总量上一个大的台阶,满足农村基层建设、服务和管理的支出需要。具体目标是:村集体经济年纯收入500万元以上的村达到20个以上,300万元以上的村达到30个以上,200万元以上的村达到50个以上,100万元以上的村达到100个以上,80%以上的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基本消除集体经济纯收入3万元以下的村。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是:
1、因村制宜、扬长避短的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发挥资源、区位等优势,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突出主导产业,选准走好适合本村发展的路子,不搞“一刀切”,不能“刮大风”,严禁不切实际的盲目蛮干。
2、富民强村、共同发展的原则。坚持集体与个体并重,公有与民营并举,多种经济形式共同存在,协调发展,实现强村和富民的紧密结合和有机统一,追求经济和社会效益最大化。
3、适应形势、开拓创新的原则。在不断总结实践经验、坚持成功经验的前提下,主动适应新的形势,遵循市场经济规律,解放思想,大胆实践,积极探索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新路子。
4、发展与管理并重的原则。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管理,在加快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同时,建立经营管理集体资产的科学体制和有效机制,管好用活集体资产,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集体经济不断壮大。
三、积极探索创新,选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路子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必须适应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不断拓宽发展领域,积极探索多种办法,选准符合本地实际的发展路子,千方百计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
1、开展村级社会化服务,走服务创收的路子。着眼市场需求,加强科学引导,大力进行农业结构调整,发展规模生产。以村为单位,成立各类专业合作社或经济协会组织,围绕农业产业化经营,积极发挥作用,为群众提供产前、产中、产后一系列的技术信息服务或流通中介服务,在提供服务中增加收入。优势产业和优势产品形成一定规模、具有区位优势和有条件的村也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经批准后,实行“扎口”管理。
2、挖掘资源潜力,走资源开发增收的路子。“四荒”资源和山石、河砂等矿产资源优势较大的村,要充分利用当地的资源优势,大力兴办集体林带、林场、果园、鱼塘、石料场、砂场等,实行统一开发、分户承包经营,把潜在的资源优势变为经济优势,增加集体收入和农民收入。特别是远离城镇矿区,又无产业的贫困村,村集体要大力发展农田道路林网,建设“绿色银行”,增加村集体收入。
3、盘活集体闲置资产,走资产增值增收的路子。村集体水利设施、闲置厂房设备、农机具等存量较大的村,要按照明晰所有权、搞活经营权的要求,实行宜卖则卖、宜租则租、宜联则联,采取户办、联户办、股份合作等形式,盘活集体资产,实现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增加集体收入。对资不抵债的,也可采取一次性卖断,甩掉集体包袱。要善于将市场竞争机制引入农业设施开发,将管理权、使用权、建设权尽量下放给个人,提高集体资产的利用率。对已经实行承包经营的集体资产,承包指标明显偏低、群众意见较大的,要通过合法手段,适当提高承包指标;承包期满前落实新一轮承包时,要采取公开招标承包、抵押承包、先交后包等办法,引入风险和竞争机制,提高资产回报率。
4、搞活集体土地经营,走以地生财的路子。城郊村、乡镇驻地和工矿区村,可结合小城镇开发和发展民营经济,以集体所有的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开展依法入股或有偿转让,促进土地经营权的合理流转,使集体获得土地使用收益;有条件的村,可依法得用集体土地兴办市场、商业区或工业园区,开展物业租赁经营,通过收取租赁费,增加集体收入。村集体闲置土地由村民用于建设饲养小区等项目的,可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签订使用合同,向村里交纳使用费。
5、积极对上争取,走农业项目开发增收的路子。农业资源开发潜力大的村,要充分利用上级的扶持政策,在山区开发、小流域治理、塌陷地开发、林业建设中,积极争取上级的资金及物资支持,实行集体开发或集体与农户联合开发的方式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加快开发步伐,调整种植结构,发展特色产业,增加集体收益。
6、深化企业改革,走企业强村的路子。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对原有的村办企业进行民营化改制,进一步明晰产权。对企业中的集体股权和集体资产,要加强管理和监督,确保在保值中增值。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基础条件,大力度地开展招商引资,拓宽发展领域,增强企业发展后劲。新建的企业和投资项目,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全部实行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要积极鼓励和支持个体民营经济发展,大力发展创税多的民营企业项目,通过增加税收返还增加村集体收入。
7、掌握政策,依法清欠,走化解债务回收集体资金的路子。村集体债权、债务较大的村,要在广泛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前提下,对村集体与农户、村集体与其他单位之间的债权、债务进行集中清理清查,灵活采取清欠还债、降息减债、以物抵债、债转股等形式,限期处理或解决。对拖欠集体资金的农户,确有困难的,可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召开群众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缓交或免交。对无正当理由长期拖欠集体资金的农户,可采取法律手段,依法清欠;对长年积累的死帐、呆帐,要澄清底子,尽可能地予以回收,保证集体资产不受或少受损失。
四、完善配套措施,加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l、实行税收返还政策。将各村年度工商税收进入乡镇(办事处、开发区)财政部分的新增数额,按一定比例返还给村集体,充分调动村级扶持发展个体民营经济、增加村集体收入的积极性。
2、认真落实《肥城市村级规范化管理暂行规定》,严格控制村干部职数,从严控制享受误工补贴人员,严把干部退休退职关。借鉴乡镇合并的经验,在搞好试点的基础上,对一部分规模偏小、经济发展滞后的行政村,按照就近方便、尊重群众意愿、积极稳妥的原则,实行村庄合并、以强带弱,精简干部职数,提高工作效率。
3、实行结对帮扶政策。市直部门及经济发展较快的村,分别与一个集体经济薄弱的村结成帮扶对子,在致富项目、资金、技术和信息等方面为他们提供帮扶,解决他们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4、严格落实市委在招商引资、税收、土地使用等方面的奖励和优惠政策。对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隆重表彰和奖励。加大环境整治力度,对在经济发展中添麻烦、使绊子的,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5、制定有利于集体经济发展的人才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和科技人员到农村任职或到村办企业就业,对到农村任职或到村办企业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在工资、职务晋升等方面享受特殊政策规定。
6、强化村级财务管理和监督。要加强村级应收各费的收取和管理,对村集体发包的“三荒”、工付副业项目,要按合同按期足额收取承包金;要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占村级当。年可支配收益的比例和总量,合理确定村干部报酬。要认真落实好农村财务“双代管”、财务公开、民主理财、财务审计等管理制度,对村干部实行定期经济责任审计,增强村干部分配使用集体资金的约束力。
五、切实加强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的领导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事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件大事,各级和有关部门都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指导。要加强领导。各乡镇、办事处要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纳入总体工作部署,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明确专人负责,制订发展计划,强化督导检查。要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纳入乡镇、村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其他经济工作同时检查考核、兑现奖惩。要抓好村级班子建设。深入推进实施农村党建“递进培养工程”,着眼于建设高素质的农村党员干部队伍,认真落实“递进培养工程”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明确责任,严格政策,加快实施,切实把村级班子建设成为带领农民群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坚强堡垒,增强其强村富民能力,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培植典型,示范带动。针对部分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路子不明、办法不多的现实状况,乡镇党委、政府要从当地实际出发,积极选树不同条件、不同资源优势、不同发展路子的各类典型,靠典型引导、示范带动,指导和推动面上工作的开展。要善于创新实践,及时总结推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好做法、好经验,力争在各个方面、各个领域都能闯出强村富民的新路子。要搞好各项服务。市乡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立足本职和业务特点,密切配合,重点帮扶,搞好服务。市乡组织部门和农村工作部门要切实加强督导和协调,市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加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各级财政、金融部门和单位要加大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资金扶持力度。严禁巧立名目,向村集体乱集资、乱摊派、乱罚款、乱收费,切实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肥城市人民政府
200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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