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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财政局转发《小型工业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衔接规定》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徐财会[2004]第27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4-12-12 | 生效日期:2004-12-12 |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小型工业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衔接规定》的通知(财会[2004]1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徐州市财政局
二OO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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