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服务热线:400-820-2536

黑龙江省物价局、交通厅关于依安乌裕尔河大桥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黑价联字[2005]98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5-12-26 生效日期:2005-12-26
 

依安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正式确定依安乌裕尔河大桥机动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请示》(依政呈[2005]52号)收悉。根据省交通厅、省物价局黑交发[2005]26号文件规定,乌裕尔河大桥车辆通行费试行收费标准已到期。鉴于现行收费标准基本能够满足收费还贷的需要,并且能被广大车主所接受,经研究,同意继续执行现行收费标准。

  收费期限可按《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执行。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仍按省交通厅、省物价局黑交发[2005]26号文件执行。

黑龙江省其他机构
2005年12月26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