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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地方财政部门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财务管理和政策支持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沪财企一[2004]23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4-10-10 | 生效日期:2016-12-11 |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地方财政部门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财务管理和政策支持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沪财企一[2004]23号
现将《财政部关于加强地方财政部门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财务管理和政策支持若干问题的通知》(财金[2003]8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有关对担保机构发生的代偿损失由主管财政部门核定适当的风险补偿的具体实施办法将另行制定。
上海市财政局
200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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