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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财政局转发《关于认真贯彻政府采购法加快推进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明财购[2003]6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3-10-13 生效日期:2016-12-11
 

市直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现将福建省财政厅、监察厅闽财购[2003]16号《关于认真贯彻政府采购法加快推进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认真贯彻政府采购法加快推进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略)

三明市财政局
2003年10月13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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