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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职业道德守则[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征求意见稿或草案
  文    号:会协[2008]95号 发文机关:财政部
  发文日期:2008-12-18 生效日期:2016-12-11
 

  为了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诚信建设,规范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职业道德行为,提高会员的职业道德水准,保护公众利益,我会起草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职业道德守则(征求意见稿)》。现予印发,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09年3月31日前将意见反馈我会。

  联系部门:专业标准部
  联系人:赵际喆
  电子信箱:zjz1106@cicpa.org.cn
  电话:010-68721166转5210;传真010-68703244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广源闸5号广源大厦6层,邮编100081

附件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职业道德守则(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关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职业道德守则(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08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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