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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局关于开展专项业务经费使用和管理审计调查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深卫规财发[2005]27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5-04-26 生效日期:2005-04-26
 

市属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了解、分析专项业务经费的支出内容,加强专项业务经费的使用管理,提高专项业务经费的使用效益,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决定在市属单位开展专项业务经费使用和管理专项审计调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2002年至2004年度市财政下达各有关单位专项业务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二、调查内容  (一)专项业务经费收支及结余情况;
  (二)专项业务经费拨付时间、到位情况;
  (三)专项业务经费预算管理和预算执行情况;
  (四)专项业务经费的使用范围、支出内容;
  (五)专项业务经费核算和管理情况;
  (六)专项业务的开展与专项业务经费使用效果关系分析;
  (七)专项业务经费重点支出项目效益评估。

  三、调查方式  本次审计调查主要采取单位分析填报、中介审核查帐的方式进行,结合科室调研、社会问卷调查等方法开展工作,重点项目支出,如协作费、仪器设备购置费、会议费、劳务费等实行延伸审计或抽样审计,以评价其使用效益和支出的真实性。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从本通知下发之日到5月20日前结束,各单位认真按照附表内容收集、整理、汇总并填写专项业务经费使用和管理的相关数据。市慢病院、市疾病控制中心第一阶段工作可延至5月27日。
  第二阶段从5月23日开始(市慢病院、市疾病控制中心从5月30日开始),我局将组织力量对各单位专项业务经费进行就地审计调查。

  五、填表说明  (一)专项业务费审计调查表要按照年度分别填报;
  (二)本通知和附表可从市卫生局网站(www.szhealth.gov.cn)下载,各单位要用电子文档保存附表并上报。
  (三)专项业务费审计调查表项目注解
  1、“业务项目名称”按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并予以拨款的各项业务名称填列,每项具体业务名称要与其“年度预算”、“上年结余”、“本年拨入”对应。财政部门未予批准的业务项目但有支出内容的,要将该业务项目名称列示于后,并在使用情况中填写支出的明细内容。
  2、“承担科室”是指单位具体承担有关专项业务的部门或项目小组,“辅助科室”是指主要配合承担科室实施业务的部门或项目小组。“人数”指以上两个部门的全体人员,包括临聘人员。
  3、若单项业务经费是分次拨付的,其“拨入时间”分别填报;若专项业务经费是全额一次性拨入,则按照各业务项目分别填列,若专项业务经费是分次拨入并没有指明对应业务项目的,则按照财政部门批准的业务项目预算金额比例分别填列。
  4、附表中各项目“上年结余”加“本年拨入”,减去“使用情况”合计数,要等于“结转下年”数。“合计”栏各数据要与单位有关帐表一致。
  5、“业务类支出-实验及材料费”包括因专项业务需要外购、内部领用的各项实验、检测试剂、材料、物资及其他低值易耗品。
  “业务支出-项目评审调研费”包括因业务项目评审调研而支付的资料查询费、复印费、邮寄论文或实验品费用、购买专业书籍及资料费、论文发表费、订阅专业杂志费、发刊费等。
  6、“资本类支出-软件购置及系统维护费”指业务项目使用的研究软件、管理软件、辅助软件等购置及系统的维护费、U盘购置费、使用费、租赁费、更新费等。
  “资本类支出-其他”包括购置单价500元以上的办公室用品,如复印机、传真机、照相机、刻录机、录音笔等,还包括办公家具和其他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物资。
  7、“管理类支出-差旅费”包括因业务需要出差外地的车船费、出差期间的办公费、住宿费、伙食费及出差补助费,
  “管理类支出-会议费”是指业务项目专业会议费用,包括场租费、会议资料印刷和复印费、横幅及用具制作费、住宿伙食费等。
  “管理类支出-汽车费”包括业务项目汽车保险费、过桥费、停车费、油费、修理费、各项税费等。
  “管理类支出-宣传费”包括专项业务节目制作费、广告费、网页开发费、宣传手册印刷费、展板制作费等。
  “管理类支出-办公费”包括业务项目电话和电讯费、邮寄费、购买文具费、水电费、冲印费、办公用具耗材及维修费等。
  “管理类支出-物业管理费”包括业务用房房租费、电梯费、垃圾费、安全检查费、管理费等。
  8、“工资劳务类支出-协作督导劳务费”是指支付业务协作单位和外聘专家的劳务费、讲课费、奖励费、误餐费、加班费、督导费等。
  9、“结转性支出-其他支出科目转入”是指从其他支出科目调整到专项业务经费支出科目并无法分清支出内容的费用。
  “结转性支出-转往来科目挂帐”是指在专项业务经费支出科目虚列,但实际未予支出,挂往来科目暂存的费用。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认真核实、填报数据,按时完成审计调查工作。本次审计调查不再另发审计调查通知书。
  特此通知。

  附件: 审计调查表

深圳市其他机构
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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