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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统计局关于2005年统计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5-04-20 生效日期:2005-04-20
 

各区统计局、市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驻深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广东省统计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统计条例》以及《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人事部、国家统计局人发〔1997〕52号)、国家统计局《统计人员持证上岗暂行规定》(国统字〔1998〕230号)、《统计人员持证上岗暂行规定实施办法》(国统字〔1999〕10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深圳市统计局决定2005年在全市开展统计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人员岗位培训工作
  (一)对象。《统计法》第四章第24条规定“统计人员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恪守职业道德,具备执行统计任务所需要的专业知识。统计机构应当加强对统计人员的专业培训,组织专业学习”,按照此项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在统计岗位上工作的专、兼职人员中,未取得统计专业初级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不具备统计专业中专学历,又未参加过统计人员岗位培训的人员,可参加当地统计机构组织的培训学习。

  凡是拟从事统计工作属上述条件的人员,也可参加学习、考试,获取统计上岗证。

  (二)内容。统计人员岗位培训学习科目为:《统计法基础知识》、《统计基础与统计实务》、《统计电算化》三科。学习采取自学和面授相结合的办法。

  (三)考试。统计人员岗位培训实行考试制度,这是保证和检查学习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衡量统计人员是否达到岗位专业知识基础要求的主要依据。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市统计局具体组织实施,考试时间为三个半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证书。对考试合格者,颁发全国统一印制的《统计上岗证》。

  (五)现在统计岗位,已取得统计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的人员,已取得统计人员(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经审定,可直接申办统计上岗证,同步参加统计人员继续教育,考核合格,为其颁发统计上岗证。

  (六)经费。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统计人员参加培训考试,应按规定交纳必要的费用。

  收费标准按粤价函〔1999〕184号、深物价〔2001〕1号、深价管函〔2004〕8号标准执行。培训资料费每人690元。

  各区统计局要把做好认真细致的宣传动员和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工作很好地结合起来,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地区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实施计划,确保统计人员岗位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二、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一)要求。统计继续教育贯彻“扩大人员、健全机制、联系实际、突出实效”的原则。要提高对统计继续教育终身性、紧迫性、重要性的认识。

  (二)对象。全市范围内,凡在2003年(含2003年)以前取得《统计上岗证》的统计从业人员均应参加继续教育。

  (三)内容。2005年统计继续教育学习科目为《基层统计报表实务》。

  (四)经费。统计人员继续教育经费来源按“以教养教”的原则,以收取培训费为主。

  收费依据同岗位培训,培训资料费每人295元。

  (五)考核。凡按规定参加全市统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统计人员,将学习、考试结果登记在本人《统计上岗证》有关项目内,作为《统计上岗证》年检的内容之一。

  三、2005年统计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时间安排
  根据我市实际,上岗培训和继续教育这两项工作可同时开展,计划于2005年9月底前全部完成培训考试任务。

  2005年4月-5月,为两项工作报名时间,各区统计局将所需教材数、学员名册报市统计局培训中心;6月-8月全面开展培训学习;9月市统计局组织考试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10月各区统计局务必将试卷送市统计局;11月市统计局完成有关工作;12月10日前各区统计局报统计教育培训工作总结材料,以便下一步工作正常进行。

  四、报名地点、联系电话
  报名者需按要求填写“申领《统计上岗证书》及年检登记表”,符合免培免考条件者须交验有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岗位培训人员需提交小一寸黑白免冠近照二张(其他规格相片一律退回,相片背面须用铅笔写上姓名),年检人员需携带统计上岗证书。

  市统计信息培训中心:同心路1号统计局A座六楼培训一部

  电话:82101248      联系人:秦老师

  82104459          刘老师

  82098402          丁老师

  福田区统计局:福民路123号区政府大楼1415室

  电话:82918333-1422   联系人:金超   韩东晖

  罗湖区统计局:文锦中路1008号区政府办公大楼25楼统计局

  电话:25666316      联系人:刘美金

  25666317          叶启青

  盐田区统计局:盐田区行政中心628室

  电话:25228628      联系人:杨雁  刘煜  王楚玲

  南山区统计局:南山区政府大楼16楼统计局1610室

  电话:26542178      联系人:陈小游

  宝安区统计局:宝安区宝民路区政府西园招待所6楼608室

  电话:27757127      联系人:招金山

  27756070          程家瑛

  宝安区下设报名点:

  新安街道统计办:宝城16区新安二路82号

  电话:27784768     联系人:苏东海

  光明街道统计办:光明大道旁办公楼409室

  电话:27434113     联系人:孙作洪

  西乡街道统计办:八十区宝民二路108号

  电话:27932009     联系人:邱丽辉

  福永街道统计办:福永大道303号210A办公室

  电话:27392750     联系人:文冠威

  沙井街道统计办:沙井街道新沙路488号

  电话:27722412     联系人:潘绮文

  松岗街道统计办:松岗文化广场对面八楼816室

  电话:27097186     联系人:陈永峰

  公明街道统计办:公明街道办大楼214室

  电话:27736524     联系人:曾旺坚

  石岩街道统计办:石岩街道招待所101室

  电话:27762422     联系人:赵育霞

  龙华街道统计办:龙华街道人民中路街道办大楼510室

  电话:27708782     联系人:詹翠红

  观澜街道统计办:观澜街道福民居委街道大楼4楼

  电话:28021767     联系人:刘爱群

  28020114         陈俊旋

  龙岗区统计局:龙岗区海关大厦东座十七楼1707室

  电话:28949811     联系人:肖秀宁

  28948178         张雪君

  附件:申领《统计上岗证》及年检登记表(略)

深圳市其他机构
二○○五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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